馬加爵家人提9點異議 要求對精神狀態做鑒定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5日 12:22)
南方日報消息:雖然法官昨天宣判已經認可了精神病鑒定的真實性和效力,但是馬家人認為:還有很多疑點尚未解開,之前對馬加爵精神狀態所做的司法鑒定是不負責任的,要求對其做第二次司法鑒定,以保持馬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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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看到這份材料。”馬加爵姐姐馬春泉在宣判之前,遞給記者一份長達3頁的署名為“馬建夫”和“馬春泉”的文字材料。馬加爵親屬在文中提出,要求由全國最頂尖的精神病專家對馬加爵的精神狀態做第二次司法鑒定,並提出了自己的9大疑點。
疑點一 雞不敢殺怎敢穿死者衣服逃跑
馬姐説,他們發現現在的馬加爵和在廣西時的馬加爵判若兩人,“一個連雞都不敢殺的人不是發癲,怎麼會殘忍地殺害自己的4位同窗好友,並且還在殺人現場停留了3天共72小時,還穿著被害人的衣服逃跑?”
疑點二 氣憤最多持續幾小時,怎會持續5天
材料中,馬家人表示,説馬是因打牌吵架一時氣憤而殺人很難理解,因為一時氣憤最多持續兩三個小時,馬的行為怎麼會從2月10日一直持續到15日呢?且一時氣憤就連續殺害4位好友也是匪夷所思的,不是精神問題,也是不符合邏輯的。
同時,馬家人引用了一上海律師的説法證明此觀點。該律師説,因打牌就害人喪命毀己前程,一個文弱書生能像職業殺手一樣殺害好友,精神應該有問題。
疑點三 馬怎麼多次要求極刑
馬家人説,馬加爵多次要求處以極刑,這不符合人臨死前的常理,其態度好像在説別人的事那樣冷漠。
疑點四 馬的表現異常
馬家人提供的材料還以新華社記者的語言證明馬的精神狀況有問題。材料表明該記者説“不知為何馬加爵忘記了很多事,連自己下鋪室友的名字都不記得了,又説他表情木訥”。馬家人認為,這些都是精神病的表現。
疑點五 殺人了還去打工,正常麼
馬家人認為,馬加爵殺人後還準備到廣州去打工,“這種思維實在不正常”。
疑點六 被抓時的表現難解釋
馬家人的材料上有這麼一段,“三亞市公安局長王少山説,剛抓到馬加爵時,他是瘋瘋癲癲的,像個傻大個,是真瘋還是假瘋?抓他時,他正在吃一個大餅,傻笑著,不停地眨眼睛,這種像精神病的表現如何解釋?電視上見他在三亞被抓到時候的眼神那麼空洞、冷漠、幼稚、迷惘、不像人的眼神,這又如何解釋?”
疑點七 壞名聲是自己妄想的麼
馬家人對馬在同學中的壞名聲的來源提出了異議,理由是,馬加爵本人説他想殺的三個人在他背後説他的生活習慣、秘密、隱私,他在同學中成了透明人,那麼,他在同學中的壞名聲是這3個人造成的,這是有人告訴他的麼?如果不是,那就是他自己猜測妄想的。
疑點八 作案有破綻
馬家人説,儘管馬加爵事前做了週密的安排,也做了逃跑的準備,卻把帶有血跡的作案工具、衣服等與屍體一起留在現場。馬家人認為,這種明顯的破綻也不符合邏輯。
疑點九 為何不記得現場受傷
案發現場有7處馬加爵的血跡,分別分佈在蚊帳、床單、墻上等地。馬家人表示,馬連遙遠的童年往事的細節都能記得清楚,為何作案後,竟然不記得自己在現場受過傷,甚至連下鋪室友的名字都不記得了?(賀信)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