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馬加爵一審被判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24日 14:46)
CCTV.com消息: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下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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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馬加爵被押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據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2月上旬,22歲的馬加爵在昆明市雲南大學鼎鑫學生公寓與其同學唐學李、邵瑞傑、楊開紅等人在打牌過程中發生衝突,於是産生了殺害唐學李、邵瑞傑、楊開紅、龔搏4人的念頭。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馬加爵採取“用鐵錘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將唐學李等4被害人逐一殺害,並把4被害人屍體藏匿于宿舍衣櫃內。馬加爵作案後於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廣州的火車逃離昆明。3月15日晚,被告人馬加爵被海南省三亞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2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馬加爵故意殺人案。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馬加爵提起公訴。法庭經過一天的審理後宣佈休庭,並於今天下午對這起廣受關注的案件作出一審宣判。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