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員稱艾滋孤兒關愛之家合情不合法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5日 10:44)
中國青年報消息:“朱進中這雖然是一種充滿愛心的行為,但卻合情不合法。”2月23日,民政部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司副司長閆青春,就朱進中收養艾滋孤兒一事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他同時認為,把這些艾滋孤兒集中到政府興辦的“陽光家園”,也是不合適的,最好是由政府出資,把他們交給其親屬、鄰居或社區來代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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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青春説,養育孤殘兒童的責任主體是政府,為了充分保護孤殘兒童的安全,不主張民間團體、私人力量單獨興辦兒童福利機構。按照民政部1999年頒布的《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或者棄嬰時,應當經民政業務主管部門逐一審核批准,並簽訂代養協議書。
“朱進中沒有經當地民政部門批准,自己收養了大量艾滋孤兒,愛心可貴,卻不合法。再説朱本人也是艾滋病患者,讓他來當艾滋孤兒的監護人,肯定不利於孩子的成長。”閆青春説。
對於政府興辦“陽光家園”,閆青春評價説,這表現出政府負責任的一種姿態,從這一意義上説,是進步。但從孩子的角度來考慮,並不是理想的養育方式。閆青春認為,當地政府的這一做法還停留在傳統思維中。過去,我們對孤殘兒童的養育主要是由政府興辦兒童福利機構,但現在這種方式已經越來越顯示出其弊端。孩子最好的成長環境是家庭。有很多孩子不願意去政府辦的“關愛之家”,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要他們離開熟悉的環境,進入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下,進行嚴格的管理,肯定會有抵觸情緒的。
據介紹,目前,60% 的孤兒是在孤兒院裏。但民政部正在探索一些新的孤兒養育方式,儘量組建家庭單元,實行家庭寄養,社區助養等,讓孩子有一种家的感覺。
據閆司長介紹,民政部曾就河南艾滋孤兒的養育問題多次與當地政府溝通,要安全,要慎重。他認為,首先政府應當承擔責任,其次是要採取妥善的辦法來安置他們。“要尊重孩子的意願,最好是尋找孩子的直系親屬,或鄰居,由政府出資,讓他們代養。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在社區建立兒童中心,但最好在10人以下。這也是國外對艾滋病孤兒通常採取的一種養育方式。”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