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艾滋孤兒院要關心不要“包辦”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4日 16:09)
據信息時報2月24日訊:在河南省文樓村,經常有艾滋病患者睜著牽掛的雙眼離去。如何安排年幼兒女的去處,已成了患者的心頭大石。據預計,文樓村三五年後將有數百孤兒,且孤兒中不乏病毒攜帶者、殘疾者。為了收養孤兒,有村民曾自發建起了孤兒院。今年起政府解散了民間孤兒院,轉為政府孤兒院收養。村民呼籲廣州等地的收養機構,把友愛的目光向這些孩子及時延伸。當地有關部門將來廣州尋求相關機構收養孤兒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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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當肯定,政府“包辦”孤兒院,解散民間孤兒院的初衷是好的,也體現了政府對艾滋病村,艾滋病患者,艾滋病孤兒的關心。就像當初“河南76名幹部進駐艾滋村”這一在全國都引起強烈反響和讚揚一樣,河南的政府和幹部可以説是給全國各地的政府和幹部開了個好頭,帶了個好路,是應該給予充分肯定和提倡的。
但是筆者還是要説,政府關心,不等於政府“包辦”。因為艾滋病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同於其他疾病患者。雖然這是一個危險的疾病,但是筆者認為比“治療”、“關心”更重要的是“理解”。對於艾滋病患者的心理上的“理解”比藥物上的治療,物質上的資助更有效。
更何況,艾滋病孤兒(當然,這裡所説的艾滋病孤兒並不一定是艾滋病患者,但幾乎都是艾滋病患者的子女,也不乏艾滋病兒童患者)這一群體是特殊群體中的更特殊群體。
第一, 在農村長大的孩子,除非是對農村很有研究的人,否則難以摸清孩子的脾性。收養不是簡單意義上供吃穿住用的問題。成批的孤兒中,除身體正常的外,還有攜帶病毒孤兒、殘疾孤兒的出現。一般收養機構很難能夠分門別類細化地收養。而且,艾滋病孤兒需要很多特殊的身體上照料和心理上的照料。在身體上,可能政府孤兒院的工作人員能夠做地很好,但在心理上的照料,卻不如本地民間孤兒院熟悉和了解,而且方便。
第二, 僅靠政府孤兒院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雖然當地孤兒院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能滿足需要,所以有一定的政府的孤兒院作為補充是必要的。但“補充”不等於“替代”。可以應允許民間性孤兒院和政府性孤兒院並存,但絕不該解散民間孤兒院。其實,當政府孤兒院難以承擔的孤兒,可以交給民間孤兒院“托養”,所需費用由政府出。
第三, 政府對民間孤兒院應該支持和幫助。有關專家強調,民間成立的孤兒院長無論是否登記註冊,都有存在的必要。駐馬店市有關負責人説,該市下轄的上蔡縣等地要關閉民間孤兒院的原因,主要是考慮到民間孤兒院往往因環境、設施等問題不具備收養能力,怕影響孩子的發展。但是在這方面不同於一般的以商業贏利為目的的企業,公司,應該有寬鬆的政策,只要做好指導和監督就可以。
第四, 從孤兒心理角度來講,他們是不願意到政府孤兒院的。因為這群孤兒有其特殊性,有的是艾滋病患者,也有很多不是艾滋病患者,他們將在四五年之後才會成為孤兒,但是因為環境的特殊性,他們可能會在還不是真正的“孤兒”的時候就會進入孤兒院,可是他們還有爸爸媽媽,他們也想家,他們很想回家去轉轉,但又不能隨便走出孤兒院大門,儘管孤兒院的叔叔阿姨對自己不錯。但是“我們想象叔叔阿姨是爸媽,而他們沒有爸媽平時的表情。”
第五, 從政府的宏觀的作用和能力上來説,不該拘泥于這樣細節性的“包辦”。其實政府有責任心,有愛心,畢竟是對艾滋病者的關心。我們也實在不該予以職責。但是完全可以把這筆錢用在群眾不能自己解決的大的問題上。比如,對艾滋病防治的加大上,醫療設施的改善上,這從長遠來看,不但能減少艾滋病患者,更能減少艾滋病孤兒。這才是“治本”。更重要的一點,現在好像很容易被一些政府部門忽視,那就是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對艾滋病的理解和關心上,卻忽略了在艾滋病患者中也有一些害群之馬。比如艾滋病攜帶者惡意傳染給別人,艾滋病患者犯罪現象。在新聞中媒體上,我們經常看到艾滋病罪犯肆無忌憚,被抓後公安部門因為沒有必要的場所,設施,只好將他們放掉這樣的不該發生的情況。這些都是政府更應該重視和急需解決的問題。用在政府“包辦”孤兒院上的資金如果用在解決這類問題上還不見得能足夠解決。對待艾滋病患者我們是理解和關愛的,但不包括個別為惡之人。就像人民的軍隊愛護百姓但不饒過漢奸一樣。也要區別對待。
如此説來,政府這錢不是不該花,而是應該花在“點子”上,花在大事上,一旦花起來,還不見得夠呢。在此,筆者代表全國人民,全國艾滋病患者感謝河南政府的關心,並希望您能夠充分理解艾滋病患者和孤兒的特殊性,真正做到“錢花在刀刃上”。(孔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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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