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線]吉林“2.15”特大火災紀實
法治聚焦:老虎傷人之後
演 播 室
主持人: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繼續收看法治在線,今天我們關注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話題,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宋慧剛老師。前不久,發生在遼寧撫順的老虎傷人事件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下面,我們先來看一下記者對這一事件的調查。
小片1
2004年1月16日上午,遼寧省撫順市新賓滿族自治縣大四平鎮樣爾溝村的曹玉峰等四名村民,在離村子不遠的山上,受到一隻老虎的襲擊。曹玉峰被突然出現的老虎叼起拖走10多米,其他3名村民急忙上前驅趕,老虎竄入了樹林深處,曹玉峰才得以生還。
曹玉峰:當時就幾秒鐘,它就朝我撲過來了,我連它長什麼樣子都沒有看清楚。
一向平靜的村莊裏出現了猛虎,這給村民們造成了極大的恐慌。
宋玉英:人們都不敢出門了,有人放鞭炮,説這個能趕老虎。
老虎傷人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隨即組織人員上山搜捕這只老虎,但據目擊者説,他們看見這只老虎的脖子上有一個繩套,似乎是當地比較常見的捕獸套子。而搜捕人員根據雪地裏帶血的虎跡判斷,這只老虎確實已經受傷。當地林業官員分析,這極有可能是一隻來自吉林的野生東北虎。
演 播 室
主持人:老虎傷人我們以前聽説過,現在卻實實在在發生了,節目中,當地林業局的官員判斷,這是一隻吉林的野生東北虎,那麼這只老虎怎麼從吉林跑到了遼寧呢?有沒有可能是從動物園跑出來的?
嘉 賓:在吉林,我們國家為保護東北虎建立了很多保護區,比較有名的是長白山保護區,國家花了那麼大的力氣,建這些保護區,主要是為了保護東北虎它賴以生存的環境,包括它的整個食物鏈,包括它吃的什麼狍子、鹿、野豬等等,整個生態環境都保護好的話,這樣東北虎才能有它繁衍的條件。這個東北虎從吉林跑到遼寧,這是本身虎的活動範圍就很大,他一天一宿24小時可能活動上百公里的範圍,跑那麼老遠,所以從吉林跑到遼寧,這種情況是並不足怪的。
主持人:曹玉峰被老虎傷了以後,好在生命無大礙,只是受了一些傷。老虎要保護,但是人被老虎咬傷之後遭受的損失誰來賠償?
嘉 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應該是由當地政府,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負責賠償,比如像雲南大象,為了保護大象,大象的種群在發展,毀壞了莊稼、毀壞了房屋,當地政府都給予一定得不償,前兩年我們雲南一年大概要補償老百姓100多萬。
主持人:現在的問題就是這個老虎可能在原來的活動範圍內有自然保護區,離開這個自然保護區,到了一個村民比較多的地方,到人生活的地方,有可能威脅到人類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對待它?
宋:如果發現這種情況,當地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應該組織人力進行圍捕,應該是活捉,沒有危及到人的生命的時候不應該把它打死,用麻醉槍把它麻了以後,有條件的時候還應該放到野外去,實在沒辦法,受傷的時候放到人工飼養的環境中去。
主持人:正當人們懷著美好的願望準備活捉東北虎,但是東北虎意外死亡,我們再來看一下記者的調查。
小片2
當地林業部門經過討論,決定活捉這只受傷的老虎,但如果再次出現老虎傷人的情況,就採取果斷措施將其捕殺。在組織好人員和工具,上山搜尋老虎的蹤跡時,2月2日下午,當地村民在一個石崖下,發現了老虎僵硬的屍體。
當地村民:當時老虎頭頭朝外,躺在這裡,尾巴朝裏,墻壁上的血都是老虎脖子上的血。
老虎因何而死的呢?經過有關專家的分析鑒定,老虎是被脖子上的捕獸套子所傷,造成喉部失血過多而死亡。那麼是什麼人設下了捕殺野獸的套子呢?公安機關對此正在展開調查。當地政府號召村民清除山上的捕獸套子,同時建立舉報制度,爭取找到殺害老虎的兇手。
演 播 室
宋:我帶了一個套子,那個套子應該是鋼絲的,但是形狀應該是這樣的,如果是鋼絲,這頭綁在樹上,這個套子應該是當地群眾捕套狍子或者是鹿科動物的,這個老虎跑到這個套子裏面了,鋼絲比較細,老虎在掙扎的過程中鋼絲已經勒到脖子裏面去的,我看這個虎是這麼死亡的。
主持人:對這個設套的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宋:抓住的話屬於是非法捕殺國家保護動物,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主持人:私自捕殺野生動物是不允許的,我們看到這個人可能像您所説的,他的目的不是奔著東北虎去的,可能是獵狍子其他的動物,獵殺其他的野生動物行不行?
宋:不行,也是違法的,如果沒有政府批准的捕獵證,他在捕殺的時候也是非法狩獵,也要追究法律責任。
主持人:現在我非常關心另外一個問題,不讓老百姓用這些狩獵工具,但是如果説野生動物在我們保護之下多起來了,而且有些比較兇猛的動物,有可能威脅到人類的生命安全的時候,這個時候人類該怎麼保護自己呢?
宋:如果説危及到人的生命的時候,對一些兇猛的動物可以採取捕殺。但是不是去挖陷阱,挖地窖,用地宮、地槍,危及人的生命的狩獵工具不讓用的,如果獵人拿著槍正規狩獵,獵槍還是可以用的,但是一定要經過政府批准,沒有經過批准還是非法狩獵。
主持人:謝謝宋老師。
為了讓野生動物能夠自主的繁衍生息,我們國家建立了很多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在這些自然保護區之內任何獵殺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是非法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些野生動物離開自然保護區之後,人們就可以隨意地對他們進行捕殺,同樣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我們希望像這只東北虎所遇到的悲劇不再重新上演,感謝大家收看我們這一期的《法治在線》,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