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等:燃油附加費延長征收到明年3月31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24日 19:4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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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 林紅梅)由於油價持續在高位徘徊,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總局于11月23日下發通知,決定將現行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的徵收期限由2005年12月31日暫延長至2006年3月31日。
民航總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燃油費收取標準不變,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費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併收取。
他表示,已提前購買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航班機票的旅客不再補收燃油附加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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