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第一年我國對外反傾銷力度進一步加大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27日 21:02)
新華網北京12月27日:電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第一年,我國對外反傾銷立案、調查和裁決的力度進一步加大,依法保護了國內産業安全,同時也維護了有關被訴方的合法權益。
27日在此間召開的行業協會反傾銷工作座談會上,國家經貿委産業損害調查局局長王琴華説,今年我國對外反傾銷立案數量呈明顯上升勢頭。自1997年11月10日,我國首次對進口新聞紙發起反傾銷調查以來,共對進口産品反傾銷立案22起,其中2002年就立案10起。截至目前,已有6起反傾銷案件做出了最終裁定並徵收反傾銷稅,2起案件做出無損害裁定並終止調查,3起做出肯定性初裁並採取了臨時反傾銷措施,其餘10起正在調查之中。
王琴華説,在反傾銷調查中,國家經貿委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産業損害調查與裁決,有效地保護了涉案雙方的合法權益,兼顧上下游企業和公共利益。其中,對新聞紙等6起反傾銷案件依法做出了産業損害的肯定性終裁,保護了國內産業的合法權益,有效遏制了國外進口産品的低價傾銷,遭受損害的國內産業産品銷售價格合理回升,銷售收入和稅前利潤顯著增長,經濟效益得到明顯改善;對聚苯乙烯和飼料級L-賴氨酸鹽反傾銷案依法做出了無損害裁定,並終止了反傾銷調查,維護了有關被訴方的合法權益,展示了我國政府嚴格依法行政的公正形象。
世貿組織認為,各國發展對外貿易不能採取傾銷的方式,並規定某一締約方以傾銷方式出口本國的産品而給進口國國內工業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或有實質性損害的威脅時,受損害的進口國可以徵收反傾銷稅來對本國工業進行保護。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依據有關規則,頒布實施了新的反傾銷條例,並依法加大了對外反傾銷力度。(記者 張曉松)
責編:趙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