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消息:8月26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長陳毓圭在“註冊會計師國際研討會”上指出,後任註冊會計師在接任前任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時不得蓄意侵害前任註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如果後任註冊會計師發現前任註冊會計師所審計的對象存在重大錯報,應當提請審計客戶告知前任註冊會計師,並要求審計客戶安排三方會談。
同時,陳毓圭指出,會計師事務所的收費應當公平地反映為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的價值。為制止會計師事務所低價競爭和支付佣金情況的發生,中注協要求,如果收費報價明顯低於前任註冊會計師或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相應報價,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確保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工作質量不會受到損害,並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遵守執業準則和質量控製程序。
同時,除法規允許外,會計師事務所也不得以收費方式提供鑒證業務,收費不得以鑒證工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不得為招攬客戶而向推薦方支付佣金,也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薦客戶而收取佣金。(李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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