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時報消息: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在世界各國中處於中等略高水平。
個人所得稅既是政府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的手段,還是人才競爭的因素之一,因此稅負高低至關重要。而稅率又是影響稅負的最主要因素。在設計稅率時,各國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有所不同。我國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指導思想是以調節個人收入為主,同時兼顧組織財政收入,並根據我國國情,採取分類(項)稅制模式,各類所得的適用稅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實行累進稅率,有的實行比例稅率,最高稅率分別為45%(工資、薪金所得)、40%(勞務報酬所得)、35%(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等所得)和20%(利息、股息等所得),因而稅率形式較為複雜,稅負差別較大。而世界各國大多實行的是綜合稅制,稅率有高有低,德國(48.5%)、荷蘭(53%)、澳大利亞(47%)、韓國和日本(50%)等國家稅率較高,均超過45%;美國(33%)、英國、匈牙利、埃及、墨西哥(均為40%)、泰國(37%)、印尼、阿根廷(35%)最高稅率多在35%至40%之間,個別國家或地區的稅率在30%以下。
雖然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在世界各國中處於中等略高的水平,但由於我們的徵管水平所限,所以實際徵收到的個人所得稅負擔率要比法定稅率低。(姜業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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