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過規範土地市場,顯化了國有土地資産的資本功能,數以百億計的資金如今正源源不斷地成為浙江省各地可用財政。
“一個池子蓄水 ,一個龍頭放水”
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掌握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是土地資産管理的“源頭”。自1997年以來,浙江省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起政府統一收購、儲備、出讓國有土地制度,並加強了儲備機制、資金運作和風險防範等深層次問題的研究。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松林説:“通過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政府壟斷了土地一級市場,使土地交易實現‘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
截至目前,浙江已有64個市縣建立了土地收購儲備機構,累計收購儲備土地1116宗,土地面積近3000公頃;已出讓土地332宗,土地面積847公頃多。所有需要轉讓的土地,由各地土地儲備中心統一收購、儲備,中心在收購土地之後,經過對土地進行規劃和拆遷整理,把它變成“凈地”向國內外的機構及個人招標拍賣。
今年,浙江省提出明確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在土地凈收益中劃出8%的資金,作為土地收購儲備的專項資金。有關經濟學專家這樣評價土地收購儲備機制:政府通過抓“土地收購權”和“土地批發權”,掌握了對基礎生産要素——土地的市場調控能力,保證了政府對土地供應的主動權和計劃性,使政府具備了根據市場需求適時、適量、適位供應土地的基本條件,使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從需要、可能變為現實,從而為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創造了基本條件。
浙江省委書記張德江説,1998年到2001年的三年內,浙江全省在耕地自願總量平衡的基礎上,全省城市面積擴大了一半,這個突出的成績與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密不可分。
實現國土資産的價值最大化
浙江省在率先建立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基礎上,實行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市場化的手段,由市場來形成土地價格,實現國土資産的價值最大化,並從源頭上制止了“土地腐敗”現象。
“一宗原本是協議轉讓的土地,後來進入土地儲備中心,一拍賣,從協議轉讓價230萬元漲到了近400萬元。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副處長嚴政説。 去年全省一年土地交易5.5萬多宗,涉及土地面積近兩萬公頃,土地資産419億元,是2000年的兩倍多。杭州市土地管理部門去年為市政府提供可用財政40億元。有關專家認為,規範土地市場之後,一座“金山”正浮出水面。
盤活土地已成為一些困難企業改制可行的籌資渠道。從1998年到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共為9038家國有改制企業處置土地21271宗、7640公頃,涉及土地資産217億元。其中80%以上的資産值,即超過174億元用於衝抵企業負資産,交納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提留,安置下崗職工,或投入企業技術改造等。
通過不斷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努力培育和規範土地市場,浙江省國有土地市場配置的機制已初步建立,全省30%~35%的國有土地從過去無償、無限期、無流動的計劃配給,轉變到有償、有限期、有流動的市場化配置上來,一個政府壟斷國有土地出讓一級市場和開放、有序的土地交易二級市場格局基本形成。(傅丕毅 沈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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