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佈新版煤礦安全規程 明年元旦起實施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30日 21:52)
CCTV.com消息: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網站的消息,11月30日,國家安監局宣傳貫徹《煤礦安全規程》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主要介紹《煤礦安全規程》的修訂情況和研究部署宣傳貫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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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已通過10月18日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並於11月12日以國家局第16號令發佈,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是在吸取近年來事故教訓、總結一個時期以來工作經驗基礎上完成的。它的頒布和實施,對於解決制約我國煤礦安全的一些深層次、基礎性問題,有效改善煤礦安全生産基本條件,提高煤礦安全工作水平,保障煤礦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會上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石少華宣讀了趙鐵錘副局長的講話。
監察一司副司長宋元明對《煤礦安全規程》修改情況作了説明。他説此次《煤礦安全規程》是基於以下三條原則進行修訂的:
1、解決《煤礦安全規程》法律地位的原則。基於已有部分煤礦企業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據2001年版《煤礦安全規程》進行執法監察提出異議的情況,在國家機構發生變化後應再以國家局令的形式頒布,以使《煤礦安全規程》成為部門規章,解決作為執法依據的法律地位問題。
2、解決同《行政許可法》抵觸問題的原則。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2001年版《煤礦安全規程》中設定的大量的行政許可內容缺少相應的法律依據,與《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相抵觸,因而必須對同現行法律相抵觸的條文進行修改。
3、保持總體穩定的原則。只對少數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條文進行修改,增加根據近年來事故中暴露出的重大問題需要增加的內容。
參加會議的人員還有部分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部分省(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有關人員,部分煤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負責人,有關科研院所的相關人員。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