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得為報刊發行提供便利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8日 06:34)
CCTV.com消息(6點新聞): 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對管辦分離和劃轉報刊加強管理的通知》;通知就黨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為報刊發行和承攬廣告業務提供各種便利,不得參與報刊的經營活動做出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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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中央國家機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管辦分離和劃轉報刊的管理,讓黨政部門退出報刊經營活動。實行管辦分離要做到:人員分離、財務分離和發行分離。
其中人員分離要求:報刊社的工作人員不得與黨政部門公務員混崗。報刊社不得將編輯部或記者站設在或變相設在黨政部門。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以黨政部門名義參與協辦報刊等。
財務分離要求:報刊社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黨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報刊社收取管理費、發行費和其他費用,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將部門資金轉入報刊社。
發行分離要求:黨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為報刊發行和承攬廣告業務提供各種便利,不得參與報刊的經營活動。報刊社也不得利用黨政部門的職權攤派或變相攤派發行報刊。
各地要認真落實報刊劃轉,做好人員編制和機構以及法人變更等劃轉工作。對搞假劃轉、假分離的報刊,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停辦。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