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王懷忠被執行死刑 反腐倡廉警鐘長鳴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2日 13:41)
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 田 雨)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12日被執行死刑。這是繼胡長清、成克傑之後,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個被處以極刑的省部級以上腐敗高官。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繼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決心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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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懷忠是公然索取鉅額賄賂的反面典型。以往查處的腐敗分子大都因為抵禦不住誘惑而收禮、受賄。王懷忠則不僅先後16次非法收受賄賂達人民幣230萬元、澳幣1萬元,而且4次主動尋找“糖彈”吞吃,成為利用權力去“攔路搶劫”的“江洋大盜”,僅一次就高達200萬元。而且,他最大的一筆索賄,竟然是為了“擺平”、干擾中央有關機關對其問題的查處,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影響之極壞,堪稱空前。
王懷忠給國家和地方造成巨大損失。他直接干預土地的批租出讓,造成國有土地資産流失達億元之巨;他虛報浮誇的一系列所謂“政績工程”,完全出於加官晉爵的目的,違背經濟規律,勞民傷財,使本來就不發達的當地經濟雪上加霜。與其他一些官僚主義或失職行為不同,王懷忠純粹是惡意地瀆職,為了所謂的“政績”,越是假的越去做,不但使當地經濟深受其害,更使民心盡失,以致民間有“只要反腐不放鬆,定能抓住王懷忠”的説法。
王懷忠帶壞了一批幹部。在他任職期間,當地造假、虛誇、阿諛奉承之風盛行,思想亂了,人心散了,風氣壞了。在王懷忠那裏,報喜得喜,報憂得憂;實報者當眾受辱,虛報者提拔重用。王懷忠案發後,相繼有一部分幹部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成為涉及幾位縣級“一把手”的腐敗群案。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受到極大損害。
王懷忠是一個孤兒,貧苦的鄉親們把他拉扯大,共産黨把他培養成人,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王懷忠之所以違紀違法極其惡劣,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場,主要是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思想扭曲,意志退化,不能正確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忘記了黨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王懷忠是披著共産黨員的外衣,挂著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招牌的腐敗分子。這種人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平黨憤,不嚴懲不利於維護黨的形象。
共産黨不允許有任何特殊黨員,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憲法、法律的權力,罪當其死就必須處以極刑。唯有如此,才能純潔黨的組織,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戰鬥力。胡錦濤總書記不久前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指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要繼續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必須繼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繼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決心和力量。
事實證明,腐敗破壞生産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戰鬥力;腐敗不除,改革難行,發展難促,穩定難求。面對又一位倒下的副省級高官,每一位領導幹部都應該好好想一想:參加革命為什麼?現在當幹部應該做什麼?將來身後應該留下什麼?王懷忠案再一次警示我們,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決不能成為停留在口頭上的空洞口號。每一位領導幹部都應該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艱苦奮鬥、廉潔奉公,把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立足點。
責編:周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