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緊急通知:防治非典處方不得隨意發佈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24日 18:59)
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5部委日前發佈的緊急通知表示,發佈用於防治非典的方劑處方,必須經衛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方可發佈。
這一舉動無疑針對當前社會上流傳的多種號稱自已可以防治非典的方劑處方而出臺。5部委發佈的緊急通知還要求,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發佈防治非典藥品廣告,必須以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説明書或證明文件為準,經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後方可發佈。保健食品不得宣傳具有防治非典功能,消毒劑廣告宣傳必須在其説明書的範圍之內。對未經審查發佈的方劑處方廣告的,按未經審查發佈藥品廣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責編:白秀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