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在全國首次用部分宣判方式審案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8日 05:23)
北京晨報消息:9月26日,北京世紀豪傑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金山軟體有限公司侵犯商譽案開庭,海淀法院首次嘗試用部分宣判的審判方式來審理此案。據了解,這种先行對部分爭議事項進行宣判的方式在全國尚屬首例。
在法庭上,世紀豪傑稱,金山軟體有限公司向媒體宣傳其軟體新品《金山影霸2003》時,在散發的資料中發佈了大量詆毀世紀豪傑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及原告法定代表人名譽的
言詞,因此起訴金山軟體有限公司侵犯商譽,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10萬元。
昨天,法庭在經過雙方的舉證、質證和辯論後,合議庭認定“金山”侵權事實成立。法官當庭宣判“金山”侵權“豪傑”成立,要求“金山”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而對於賠償數額,法庭表示由合議庭繼續合議後,對本案再作全部宣判。
據法官介紹,部分宣判就是在審理過程中對已認定了的事實先作出口頭宣判,等存在爭議的部分確定後再一同宣判、製作判決書。判決生效日期以判決書為準。
法官將這種宣判方式形象地比喻為“療傷”方法。正像人受了傷害,最先做的應該是抓住時機治傷,再談賠償。“金山”侵權“豪傑”案是一個侵犯商譽的糾紛,如果已認定了侵權事實而不及時作出判決,等其他各種責任明確後再作判決,受害一方的損失可能會擴大,判決的救濟也許已沒有多大意義了。另外,部分宣判還可以將各方的精力從已認定部分分離出來,集中于有爭議的地方,提高庭審效率。審理此案的法官強調,部分宣判方式尚處於嘗試階段。(記者趙中鵬 通訊員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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