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管水“一條龍”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5日 09:37)
人民法院報消息:將於10月1日起實施的新水法打破了“多龍管水”、城鄉分割、地表地下水分割的混亂局面,實現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確立了流域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
江河取水不再免費 農民用水是個例外
在我們國家從江河湖泊取水的企業,一直享受免費午餐。從10月1日起,這種現象將不再存在了。按照新水法,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從地下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用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
此規定體現了水的商品屬性,為建立合理的水價機制創造了條件,實現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
農業用水問題是“修法”的一個熱點。新水法對農民用水有專門規定,考慮到農民的實際情況,農民的一些用水不用辦理取水許可證,並且免交水資源費。也就是説,廣大農村使用壓水氣井從地下取水用水,可免交資源費。而且農民使用當地水庫水源也不用繳費。這是新水法修訂的時候,有關專家委員為農民爭得的“豁免權”。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只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如果農民要使用水資源,還要繳納水資源費,這將加重農民的負擔,不利於維護農民利益。為了調動和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投資興辦各種水利設施的積極性,明確其有關的權益,以利於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水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成員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集體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資興建水工程設施的,按照誰投資建設誰管理和誰受益的原則,對水工程設施及其蓄水進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按照這樣的規定,既可以與憲法及現行法律對水資源為國家所有的規定保持協調一致;同時對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庫、水塘的現有利益可以維護,不影響農民既有的實際用水權益。此外,新水法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經濟組織修建水庫依法進行審批,這有利於國家對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可以防止因私建水庫引起的上下游矛盾,兼顧了各方面的利益。
確立“一龍管水”制 超定額累進加價
我國現在的水價分3大部分:一是資源水價,由水務部門收繳後統一上繳財政,這體現了水資源歸國家所有的性質,收來的水資源費主要用於基礎性水利工程建設,不能從事盈利項目;二是工程水價,主要指從水庫等水利工程中用水,水價要按成本計算,交給水庫的工程單位;三是環境水價,即污水排放費。
這些水價被稱為“源水水價”,不是老百姓自來水管的水價,但是和老百姓的水價有關係。
新水法中雖然沒有出現水權、水市場這樣的字眼,但是水利部官員説:希望儘快建立合理的水價機制,來改變“大鍋水”的現狀。
新水法的出臺,將改變我國過去“多龍管水”、城鄉分割、地表地下水分割等水資源管理體制的混亂。
新水法保證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水費不會大漲價。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這意味著超定額標準的水價會高一些。這是通過價格杠桿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是可取的。低收入居民也不用擔心喝不起水,水利部要求各地逐步核定不同的基本水價,以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你超額用水,那就多拿錢。據了解,目前大連、青島、煙臺等嚴重缺水的城市已實施了“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新水法雖然確立了新的水價形成機制,但並非馬上就會提高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我國水價是由政府計劃部門&&制定的。新水價的制定,各地因地制宜,自己確定,測算水資源規劃用水量後,作出水價調整方案。水的價格調整,有的地方可能一步到位,有的地方會逐步有所提高。不同地區,不同城市,不同用水戶,價格各不相同。現在水價總體上很低,用水的費用只佔居民消費的很少一部分,因此,水價調整的空間很大。但是考慮到公眾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水法一齣臺,馬上就提高水價。
水資源現狀堪憂 “修法”勢在必行
我國人均水資源量2200立方米,約為世界人均水資源量的1/4。水資源分佈不均衡。南方(指長江以南)人均水資源量達到3600立方米以上,而北方人均水資源量只有720立方米。全國的污水排放量快速增長,對水資源造成嚴重破壞,加劇了水資源的緊缺程度。據統計,1980年全國廢污水排放量為310億噸,2000年為620億噸(不包括火電直流冷卻水),其中工業廢水佔66%,生活污水佔34%,近80%的廢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庫水域。由於集中取水和集中排污,致使我國不僅北方城市普遍缺水,南方一些城市也出現“水質型”缺水。
長期以來,因地表水供給不足,一些地方只好採用地下水,造成局部地區地下水大量超採,形成地面沉降。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20多個城市出現地面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縫;西北內陸一些地區因地下水位不斷下降,荒漠化及沙化面積逐年擴大,已影響這些地區的城鄉供水、城市建設和人民生存。
近三年,我國連續遭受乾旱,尤其是去年和今年兩年,旱情加重,江河湖泊自然來水量減少,甚至乾涸。水庫蓄水量比上年同期減少11%,3億多畝農田受災,農村先後有3300萬人發生臨時飲水困難,部分城市出現建國以來最為嚴峻的缺水局面。
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戰略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成節水防污型的社會。這個問題在我國雖已提出多年,但至今未能全面貫徹,其根本原因是:提高用水效率不單純是水資源本身的問題,而是一場涉及生産力和生産關係的革命。
1988年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是新中國第一部管理水事活動的基本法。現在,我國已初步建立了與水法相配套的水法規體系,基本理順了水資源管理體制,強化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以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為重點,建立和完善了各項水資源管理制度,水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水利建設和防治水旱災害工作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但是,在新形勢下,原水法的一些規定已不能適應實際及可持續發展需要。一些地方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重開源、輕節流和保護,重經濟效益、輕生態與環境保護,導致許多地方水源枯竭,污染嚴重,生態環境破壞。原水法規定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別是在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和水資源保護方面缺乏相應管理制度,致使水資源浪費嚴重,水源遭到破壞和污染,水資源利用率較低。
此外,原水法規定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對流域管理也未做規定,造成了水資源管理體制不順,影響了水資源合理配置和綜合效益的發揮。還有,原水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過於原則,難以操作,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給執法工作造成了困難。因此,對原水法進行修改十分必要。
相關借鑒:
日本的節水日
我們知道,“六一”是國際兒童節,但在日本還是“節水日”。這説明節水事關子孫後代,要從娃娃抓起。到這一天,以市長為首的政府官員們來到大街,宣傳節水的重要性,讓老幼皆知,家喻戶曉。日本宣傳節水非常用心。在許多用品上都有宣傳的標誌。例如,學生使用的鉛筆、尺子上印有“節約用水”,家庭主婦上廚房用的圍裙上也帶有節水標記。小學四年級課本裏,有水的知識和節水內容,中學課本裏介紹大量的“水和人的生活”資料。國家專門還為兒童拍攝了節水的電影片。
“水道紀念館”
日本東京有一座很有特色的“水道紀念館”,各界市民特別是學生分批來參觀,接受供水歷史和節水知識教育,效果很好。這裡展示了東京的周圍環境,包括河道水源地、凈水場的大模型,讓人一目了然知道水的來之不易。凈水工藝的展示,讓人切實感到吃水完全可以放心。陳列著最古老的凈水池遺址,舊時代水道所用的泵式消防器、竹管、接頭等器具實物,十分珍貴。館內還重點介紹了東京更換7800公里舊管道以減少漏損的輝煌業績,以及獨出心裁的地震應急供水設施。在這裡,還能看到從大雜院公用水井發展到今天先進供水的步步歷程。
兒童“副市長”
提高公民的節水意識,動員廣大群眾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參與,很重要。美國洛杉磯市長為了宣傳節水,曾動員100人作節水報告188次,並讓7萬名中學生看節水電影。紐約市長在1981年水源緊張時別開生面地發出一個特別意義的號召:委派全市兒童都擔任紐約市的“副市長”,協助市長監督他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節約用水。
為使黃土不露天,美化環境,各地佈置了大片的綠色草坪。但是,草坪的噴灌要消耗大量的水。特別在乾旱地區,草坪用水量要佔到居民用水的1/3至1/2。於是有人提出“耐旱風景”的觀念,即選用當地既耐旱又美觀的植物,來代替耗水量大的草坪。這樣,可以節省水量30%至80%,並可相應地減少化肥和農藥的耗費和污染,一舉多得。美國不少州積極支持這種節水和改善環境的措施。圖森市1991年還具體規定:風景區中草面積不得超過10%。
一舉兩得“中水道”
大家都知道有上水道、下水道,卻不大知道“中水道”。顧名思義,這種水道輸送的既不是上水道清潔的自來水,也不是下水道污穢的臟水。把一個地區居民洗臉、洗澡、洗衣服等洗滌水和沖洗用水集中起來,經過去污、除油、過濾、消毒、滅菌處理,輸入中水道管網,以供衝廁所、洗汽車、澆草坪、灑馬路等非飲用水之用。所以中水道又稱為雜用水道。
用1立方米中水道的水,等於少用1立方米清潔水,少排出近1立方米污水,一舉兩得,達到節水近50%。所以,中水道已在世界許多缺水城市廣泛採用。中國大連1992年也建成了示範工程,日産水10000噸,很受企業歡迎。(子英 范鵬)
責編:水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