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共7章47條。
第一章主要規定人口與計劃生育立法宗旨、目的和依據,國家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原則,各級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職責,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等社會各方面配合政府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義務,以及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推行計劃生育工作應當嚴格依法行政,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主要規定了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經費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以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主要明確了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並將現行生育政策予以法律化、制度化,規定了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計劃生育工作中必要的管理、服務制度和措施。
第四章主要規定了對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給予獎勵、優待,建立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五章主要規定了國家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提供計劃生育、生殖保健服務方面應承擔的責任,明確了計劃生育技術工作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主要規定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技術服務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本法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主要規定了國務院依據本法規定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規定制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本法的具體辦法,以及本法的施行時間。
為什麼法的名稱叫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將於9月1日實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關注。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這個法不叫“人口法”或者“計劃生育法”呢?其實雖然這個法的調整範圍是以計劃生育為主,但同時涉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問題,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可以體現實行計劃生育的目的是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
另外,在新形勢下計劃生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要求確立新的工作思路和機制,法名含有人口,有利於規定相關部門、相關單位的法律責任、義務,強化其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以保障新的工作思路、機制的建立。
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還有其他幾個重要原因:首先有利於明確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執法主體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各級政府應承擔貫徹本法的法定職責,提供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保障條件;這個法主要解決控制人口數量問題,同時對提高人口素質方面做出原則性規定,有利於為地方立法綜合治理人口問題提供依據;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也可與目前各地實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度相銜接,發揮正確、積極的導向作用,促進地方黨政領導更新觀念,深化改革,促進實現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形成社會制約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今後需制定實施方案
為了保證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人口發展規劃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執行,今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將更加科學和規範地制定好實施方案,並按照方案確定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等進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執行和落實。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制定的實施方案,是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人口發展規劃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全面貫徹實施而制定的工作計劃、目標、任務、措施、要求和方法的總稱,一般包括以下一些方面的內容: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實施方案的主體機關;一定時期內工作任務和奮鬥目標;人口發展規劃的具體落實辦法;方案的具體保障措施;方案的具體運作形式;方案的工作質量標準、考核等。
縣級以上各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是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具體承擔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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