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31日電: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確立了6項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基本制度,這6項制度將從根本上保證這個重要法律的實施,實現我國政府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工作目標。
這6項制度包括:對人口問題實施綜合治理的制度;計劃生育的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有效的管理和服務制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制度;實行徵收社會撫養費制度;法律責任追究制度。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問題不僅僅是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事情,而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治理工作,規定了各級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政府機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作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