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廣西南丹“7 17”事故調查的深入開展,已有包括廣西河池地區地委書記莫振漢、河池地區行署專員晏之華等多人被停職立案調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作出決定,由於河池地委、行署主要領導在南丹“7 17”特大透水事故中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為此,停止莫振漢中共河池地委書記職務,停止晏之華中共河池地委副書記、河池地區行署專員職務,停止張國輝河池地區行署副專員職務。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已對以上3人立案調查。
廣西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時決定,梁勝利任中共河池地委副書記(正廳級),主持地委工作;楊才壽任中共河池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正廳級),主持行署工作。
被停職並由廣西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立案調查的還有河池地區人大工委副主任黎文以及南丹縣公安局、廣西華錫集團高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有關領導。
此前,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在查明“7 17”事故原因的基礎上,通過對事故責任的分析認定,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政法機關已對原龍泉礦冶總廠總經理黎東明等11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責任罪依法逮捕;對濫用職權、故意隱瞞事故真相的原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原縣長唐毓盛、原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原副縣長韋學光4人依法逮捕。
今年7月17日,南丹縣大廠礦區發生特大透水事故,共造成80人死亡,1人失蹤。事故發生後,礦主與南丹縣、河池地區有關領導採取各種手段,對事故進行瞞報。在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南丹“7 17”事故調查進展順利,並取得階段性成果。與事故相關的瀆職、賄賂及涉黑問題,仍在深入調查之中。
廣西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表示,這次南丹發生特大安全事故,並被長時間隱瞞不報,性質十分惡劣,教訓極為深刻,一定要堅決調查清楚,對有關責任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依紀依法予以嚴肅懲處。要在認真根治南丹採礦秩序的基礎上,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努力防止各種危害安全生産的重大事故再次發生。(肖春飛 蔣桂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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