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地某些黨政官員參與瞞報的南丹特大礦難,提出一個必須嚴肅面對和高度重視的問題:社會需要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
南丹“7.17”特大礦難,如果沒有當地一些黨政官員的參與瞞報,事情不會隱瞞達半 個多月,也不會惡劣和糟糕到這個地步。同樣,如果沒有一些黨政領導機關、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失職和瀆職,甚至以某種方式參與了南丹礦區多年來的非法濫採亂挖,南丹礦區不會久亂不治,或治而不愈,甚至越治越亂;南丹這個被稱為特富、特大的國有礦區,也就不會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壞和損失!
從南丹縣參與這次特大事故瞞報的黨政官員來説,都是握有重權之人。他們瞞報膽子之大,對草菅人命之熟視無睹,都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在這些黨政要員的控制和影響下,南丹縣公務員對此大都不敢過問,也不敢聲張了。還有另一層原因是,當地一些機關單位及幹部個人,都以某種方式參與了非法開礦,利益所在,使這些公務員因此失去了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有警覺和如實反映案情的勇氣。就是在記者聞訊前來採訪,甚至中央調查組已對此進行嚴肅調查時,一些幹部仍然持回避態度。
痛定思痛,要有效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和瞞報,必須有一整套嚴密的法規和措施,還必須用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
黨政公務員的素質,不但表現在平時,更表現在關鍵時刻。像南丹這樣,很難設想,平常口口聲聲大談“三個代表”、大談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人民公僕,在群眾被不法礦主草菅人命,國家礦山被不法分子盜採得百孔千瘡之時,這些原本在當地應是代表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的政要,竟然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因而造成極壞的影響和巨大的損失,包括國家物質財富、黨和政府信譽和與人民群眾關係的損失。
誠然,提出培養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的問題,並非始自今日。問題是,這一重大課題遠未完成。究其原因有許多方面,其中一個原因是對擁有重權和負有重大領導使命的黨政領導,缺少應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無須説,由此帶來的損失,不僅是國家、社會和民眾,而且也包括國家公務員,至少是一部分公務員。試想,南丹事故及這一事故所暴露出來的巨大損失和損害中,難道一部分公務員自身不也是受害者麼?就是參與瞞報“為虎作倀”的那些官員,從一定的意義上説,難道他們不是為自身素質和缺少監督渠道及力度付出了代價的嗎? (任桂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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