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一步提高對學生素質、能力考查的要求,深化高考內容改革,以引導中學教學內容的改革。
2.按照既要有統一的考試,也要有選擇性考試的要求,進一步推動高考科目設置的改革,使“3+X”科目設置改革不斷完善。
3.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招生管理辦法,實現網上錄取遠程化並進行網上閱卷工作的試點。
4.繼續進行多次考試的改革試點,使學生有多次考試和錄取的機會。
5.繼續完善保送生制度。要建立以全國統一招生考試製度為主,其他各項單獨考試、保送、定向就業招生等多種形式為輔的比較完整的考試選拔體系。
6.探索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要注意克服以分數為惟一錄取標準的片面性,建立以分數為主的綜合評價辦法。
7.經教育部批准,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可以進行單獨招生試點。
8.開展招生社會化報名工作試點,逐步改變高中畢業生由學校組織報名和通知錄取的做法,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工作,使高考與學生畢業的學校脫鉤。
9.調整全國高考時間,從2003年開始改為6月7、8、9日三天考試。關於高考時間的改革,不只是單純的時間變化,也將促進中學教學的改革和社區教育等方面的發展。
10.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杜絕招生考試工作中的各種腐敗行為,使教育的公正性、公平性得到更好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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