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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少兒藝術電視大賽少兒音樂舞蹈電視大賽簡章

央視國際 (2003年03月21日 21:49)

  為進一步繁榮我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促進素質教育健康發展,培育文藝新苗,豐富電視熒屏,我們在2000、2001、2002年成功舉辦三屆大賽的基礎上,將舉辦第四屆少兒音樂舞蹈電視大賽。

  該賽事係每年一屆固定賽制,已納入中國廣播電視學會的年度評獎計劃,為國家級最高專家獎。

  一、參賽對象:凡于1986年8月1日-1999年7月31日出生並在音樂舞蹈方面有一技之長的少年兒童,均可報名。具體年齡組劃分為(以至2003年8月14日的周歲為準):

  幼兒組:4--7歲

  兒童組:8--12歲

  少年組:13--17歲

  二、參賽要求:

  1、參賽節目內容健康向上,題材新穎,形式多樣,富有情趣及鮮明的時代精神和民族特色。聲樂和舞蹈作品原則是2000年1月之後創作的作品。

  2、舞蹈(含單、雙、三人舞、群舞);

  聲樂(含獨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

  器樂(含獨奏、重奏、齊奏、合奏,);

  3、演出服裝、道具、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4、參賽單位請於2003年7月10日前(以當地交寄郵戳為準,逾期無效)將節目錄像帶(大1/2、BETCAM各一盤,以備製作出版電視音樂、舞蹈系列光盤)及報名錶、歌譜、曲譜、舞蹈節目介紹(各10份)、年齡證明複印件和參賽費(每個節目300元)寄至大賽組委會,每個參賽節目限時5分鐘。錄像帶必須保證錄製質量,聲樂類要求現場原聲錄像,器樂類要求現場原奏錄像。

  三、參賽方法:

  1、大賽分初評、決賽兩個階段進行。初評由專家評委根據參賽單位報送的節目錄像帶進行評選。進入決賽的選手接到通知後持戶口證明于 8月13日到山東威海中央電視臺駐威海辦事處報到。8月14日—16日決賽(14日聲樂決賽,15日器樂決賽,16日舞蹈決賽)。8月20日頒獎晚會。

  2、為確保參賽節目質量,大賽組委會提倡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地市電視

  臺在本地舉行選拔賽的基礎上推薦節目參賽。省市電視臺報送節目數量每個類別僅

  限一個,即累計總數不超過19個,地市電視臺報送節目總數不超過10個。選送節目在報送表上一律加蓋單位公章,不蓋公章不予收評。參賽表一律寫明參賽單位、節目名稱、參賽人、指導教師(每個節目不超過三人)、創作人員姓名等。報名後改動無效。

  四、獎項設置:

  聲 樂: 金獎 幼兒組 2名 兒童組 6名 少年組2名

  銀獎 幼兒組 4名 兒童組 10名 少年組 4名

  銅獎 幼兒組 6名 兒童組 18名 少年組 6名

  器 樂: 金獎 幼兒組 2名 兒童組 4名 少年組 2名

  銀獎 幼兒組 4名 兒童組 8名 少年組 4名

  銅獎 幼兒組 6名 兒童組 12名 少年組 10名

  舞 蹈: 金獎 幼兒組 2名 兒童組 4名 少年組 2名

  銀獎 幼兒組 4名 兒童組 8名 少年組 4名

  銅獎 幼兒組 6名 兒童組 12名 少年組 6名

  另設最佳領舞獎、最佳領唱獎、最佳演奏獎、優秀創作獎、優秀組織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各若干名。特別獎1—2名。

  五、同期進行電視節目類評比,內容包括少兒題材的文藝專題片、少兒綜藝、少兒文藝欄目、少兒音樂TV、少兒器樂TV、少兒舞蹈TV、少兒文學TV(散文、詩歌)。分設金、銀、銅獎各若干名,設最佳編導獎、最佳創意獎、最佳攝像獎、最佳製作獎、最佳燈光、最佳舞美獎等各若干名。設特別獎1—2名。電視節目類參賽費為每個節目300元。

  六、大賽所設各類單項獎均等同於金獎。所有獲獎選手及獲獎節目均由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頒發證書、獎牌。

責編: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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