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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07-03-03
敬愛的溫總理,您好!我是一名企業下崗職工,已近不惑之年,現在工作很難找,而且收入也不高,可是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卻在逐年大幅度提高,遠遠高出我們的承受能力,據説是按省內社會平均工資為準,可我的工資還達不到平均水平,去掉保險金,已所剩無幾.然而,到了退休年齡,能拿到的退休金又很少,只能勉強糊口.但是,那些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的職工,有單位給繳納保險金,並且退休後拿到的退休金卻是企業員工退休金的2倍左右,我總覺得這不太合理,同樣在一個國家,一個城市,同樣勞動,交同樣的保險金,為什麼拿到的退休金卻有那麼大的差距呢?我實在不明白.盼望總理能給一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