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 東方庶民07-03-05
政府不作為,政府違法誰來管?目前我們國家正在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和諧社會的關鍵在各級政府,但是在現實社會中政府不作為,不依法行政,甚至坑民害民的事情屢見不鮮.象這種事情究竟誰來管呢?單靠新聞媒體太難了,靠人大根本沒有力度,因為,現有的人大領導都是現任的黨委書記和過去政府退下來得領導,有些不法行為本身就是他們在位時幹的,叫他們自己去監督糾正,等於是自己打自己的臉,根本不可能.靠行政訴訟法打官司,老百姓根本打不起.有些事是政府不作為,不依法行政,上級政府管不過來,或者不知道,人大不監督,百姓管不了,任由政府瞞上欺下,失信於民.例如:我們"淄博市粘土磚瓦生産用地管理規定(1998年7月24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8年8月14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該文件規定到2005年12月31日,用8年的時間在全市取締黏土磚的生産,可是到現在已經過去快10年了,未見政府採取任何執法行為,法律文件形同虛設,人大沒有監督,百姓無可奈何,土地仍然在被無情的蠶食.因此我建議是否在國家建立一個專門的"政府依法行政監督檢查機構"就象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一樣,專門來對政府的依法行政進行監督,讓老百姓也好有個集中投訴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