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8 於先生07-03-07
敬愛的溫總理:
您好!我們夫妻是北京金隅集團下屬國企職工.我們96年進廠,至今工作已10多年.公司98年以為職工解決住房問提的名義,在公司北廠廠區蓋樓房,2000年開始分房.我們多次寫申請都被公司領導以福利分房結束和公司沒有義務給已婚青年解決住房為由拒絕.我們查過以往政策,98年福利分房已經結束,而公司98年才開始蓋房.我們為此找公司領導,領導説國家沒有政策.我們是公司普通職工,夫妻工資每月加起來才2000元左右,而我們父母都是農民,身體不好,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孩子5歲了,眼看就要上小學了,我們的經濟負擔很重.別説買商品房,就是經濟適用房,我們也負擔不起.而公司卻有幾十套房子閒置不分,公司領導都有好幾套房子,他們把自己閒置的房子租出去,而我們這些普通貧困職工卻沒房子住,我們作為普通職工而且是低收入階層,而公司有房子卻不分給我們,我想問總理公司應不應該給我們解決住房問題?
我們懇請溫總理幫助我們這些無助的貧困國企職工,幫我們解決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