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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四個部門管不著一條人命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30日 16:07)

  湖南衡陽青年張衡生在107國道湘潭縣茶恩寺鎮段被摩托車撞傷,司機逃逸。當地村民先後給湘潭縣110指揮中心、交警大隊、茶恩寺鎮派出所及民政所撥打電話,但有關部門均相互推諉。在此之後,張衡生只能橫躺街頭5天5夜,當地村民天天做飯給張吃。然而在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雪中,張衡生終於凍死路邊。(3月24日東方新報)

  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夭折了,若不是報紙白紙黑字言之鑿鑿,誰敢相信這是真的,然而不幸的是這又竟然是真的!稍有醫療常識的人都清楚,被摩托車撞傷的張衡生能熬過5天5夜,本身就説明傷勢並不嚴重,事後的新聞報道也證實,張衡生只是雙腿骨折,右腳腫大,左腳開裂。如此傷情,斷不致死。但是斷不致死的一個生命,卻因為始終沒有任何部門過問,在度過了最後五天之後終於在風雪交加中離開了人世。與其説張衡生是死於車禍,不如説是被活活凍死;與其説張衡生是被活活凍死,不如説是死於有關部門的草菅人命。

  張衡生已死,一個生命的最後五天有過怎樣的求生渴望,作過多少無助的掙扎,最後的時刻又是怎樣被死神扼住喉嚨……今天都永遠不會再有答案。但是推諉塞責“殺人”,麻木不仁“殺人”,卻是被釘在恥辱柱上休想遁形的了。如果有誰對麻木不仁怎樣“殺人”還沒有刻骨銘心的感受,那麼應當讀一讀新聞報道中的一段文字:事故發生的次日,當地村民繼續多方呼告,找到民政所後,所長問的是“人死了沒有”,聽到“沒死”,又説“死了再通知我們”。讀到這裡,我們終於明白,張衡生之死其實不是偶然,而實在是必死無疑,哪怕他的傷情斷不致死。

  在張衡生事件中,當地村民至少找過四個部門,四個部門中只要有一家出手相救,就不會再有現在的慘劇。然而四個部門不是推諉就是塞責,把人命當成了皮球踢來踢去。幾個部門管不了一個什麼的情形,我們早已屢見不鮮。但是四個部門不管一條人命,卻又讓人有了前所未有的震驚。有道是人命關天,連人命都不願管,這些部門還能管什麼?但是你休以為連人命都不願管的這些部門真的是什麼都不管——無論什麼事,只要有利可圖,他們可是爭先恐後要搶著管的;管與不管的取棄標準,就是一個利字。比如救人救命,能“創收”嗎?既然不能,那當然不管。又比如亂檢查、亂罰款、亂收費,有“經濟效益”嗎?既然有,那當然就管。什麼叫不作為,什麼叫亂作為,這個“管在人為”就是活生生的注腳。

  慘劇發生後,獲悉兒子張衡生慘死的整個過程後,張衡生的父母悲憤之餘,準備動用法律為兒子討回公道。這個公道確實是非討不可的,因為這不僅是為死於非命的張衡生,也是為法律的尊嚴,為公僕和政府的形象,為所有的百姓。(奚旭初)

  來源:網評天下

責編:西尋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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