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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法頻道在中國法治進程中的角色定位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29日 10:09)

  網友:chinaziyin

  一、背景:CCTV-12社會與法頻道的由來

  CCTV-12是中央電視臺第十二套節目,又稱社會與法頻道。2004年12月28日開播,每天播20小時,目前有法治報道、法律講堂、法治視界、天網、心理訪談、大家看法、庭審現場等節目。它的開播,是中央政府為了落實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立和諧社會的目標而採取的重大舉措。筆者認為, CCTV-12應該並且完全可以成為中國法制宣傳的最主要途徑。它在中國法治進程中可以發揮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是具有里程碑式重大意義的法治事件。

  二、問題:為什麼要利用CCTV-12進行法制宣傳?如何利用CCTV-12進行法制宣傳?

  1、為什麼要利用CCTV-12進行法制宣傳?

  政府進行法制宣傳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利益。(1)憲法第5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不知法從而犯法者、不知有法從而不知用法者比比皆是,令人痛心惋惜。(2)憲法第19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此處的“教育事業”自然應包括對全國人民的法律教育,CCTV-12是政府落實憲法規定的重要體現。(3)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個人通過家庭走入社會,社會通過家庭得到個人的支持。政府通過家庭來進行法律宣傳容易獲得較好的法律學習效果。

  2、如何利用CCTV-12進行法制宣傳?

  法律學習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學習成本過高往往會打擊老百姓學習法律的積極性。現在老百姓學習法律的途徑大致有三種:(1)報紙、書籍;(2)廣播、電視、電腦網絡等媒體;(3)他人的口頭傳播。在三者中,報紙、書籍、網絡的法律學習成本較大(尤其是在農村地區)。也許收聽電臺廣播倒不需花費太多的金錢成本,但是(1)目前好象並沒有專門的法律廣播頻道;(2)電臺廣播的生動形象性不如電視節目,老百姓對廣播電臺的關注似乎也不如對電視那麼強烈;(3)隨著電視價格的不斷降低,相信現在大多數農村家庭都會擁有一台,收看人數眾多;(4)利用電視學習法律有家庭性、相互傳播、相互促進的優點。CCTV-12的出現正合時宜,完全可以大做文章、大派用場。

  三、思路:如何把CCTV-12的法制宣傳做的更好?

  1、中央政府應確立CCTV-12是最主要法律宣傳途徑的地位,並且給以扶持。

  人大、政府應該在以下幾方面支持CCTV-12。(1)人大、政府、高法、高檢應將所有重要的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司法文件通過CCTV-12公開發佈並作詳細解讀,而不是僅僅通過公報等形式公佈,因為公報的讀者較少,易造成實際上法律不為人知的弊端。(2)中央政府應為CCTV-12撥付特定的法律宣傳款項,給以特別扶持。當然,政府也可以考慮通過設立“法律宣傳基金”的形式發動民間支持,政府支持與民間支持相結合,效果也許更好。政府行為的法律依據是上述的憲法第5、19、53條。(3)人大、政府應該考慮立《法律宣傳法》強制各地有線電視臺必須向社會播放CCTV-12。

  2、CCTV-12應該不斷改進節目質量,加大該臺無線訊號在全國覆蓋範圍。

  在前述節目的基礎上,可以考慮(1)增加類似CCTV新聞頻道的“面對面”節目的法律人物訪談類節目;(2)增加類似鳳凰衛視的“時事開講”節目的法律事件點評類節目;(3)增加類似鳳凰衛視的“有報天天讀”節目的法律報刊雜誌點評類節目;(4)增加類似外國購物頻道的法律購物指南類節目;(5)增加法律諮詢類節目;(6)儘快實現每天播放24小時,可以適當重播重要節目;(7)加大該臺無線訊號在全國覆蓋範圍,目標應是取得CCTV-1那樣的全國覆蓋範圍;等等,以促進法治進程,為法治的早日實現有所貢獻。

  3、民眾應對CCTV-12加強關注,有所期望。

  民眾(尤其是法律人)對CCTV-12的關注和期望,就是對法律的關注和期望,也是中國加快法治進程的最大動力。另一方面,這種對法律的關注和期望,會提高法律的社會地位,使法律學具有如經濟學般的“顯學”地位,有助於民眾的法律信仰的形成(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談到過法律信仰對社會生活的重要影響)。因此,法律人更應當關注CCTV-12,關注CCTV-12帶給中國的變化,以自身積極行動支持CCTV-12。

  四、結語:未來與期望

  綜上所述,CCTV-12社會與法頻道應該並且完全可以成為中國法制宣傳的最主要途徑,而這必定有助於促進中國法治社會的早日實現!別忘了,在200多年前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曾這樣説過:“了解和掌握神聖法典的人越多,犯罪就越少”。

  →我來説兩句

責編:西尋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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