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少兒藝術電視大賽
------少兒聲樂、器樂、舞蹈電視大賽細則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1日 10:42
為進一步繁榮我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促進素質教育健康發展,培育文藝新苗,豐富電視熒屏,中央電視臺、中國廣播電視學會、山東電視臺、威海市政府和中央電視臺威海影視城在2000、2001、2002、2003年成功舉辦四屆大賽的基礎上,2004年將舉辦第五屆全國少兒藝術電視大賽。
該賽事係每年一屆固定賽制,已納入中國廣播電視學會的年度評獎序列,為國家級最高專家獎。
一、參賽對象:
凡于1987年8月1日—2000年7月31日出生,並在聲樂、器樂、舞蹈方面有一技之長的少年兒童,均可報名。具體年齡組劃分為(以至2004年8月10日滿周歲為準):
幼兒組:4-7歲
兒童組:8-12歲
少年組:13-17歲
二、參賽要求:
1、參賽節目內容健康向上,題材新穎,形式多樣,富有情趣,及鮮明的時代精神和民族特色。聲樂和舞蹈參賽作品原則上是2002年1月之後創作的作品。
2、舞蹈(含單、雙、三人舞、群舞)
聲樂(含獨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
器樂(含獨奏、重奏、齊奏、合奏)
3、演出服裝、道具、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4、參賽單位請於2004年6月30日前將節目錄像帶(BETCAM、大1/2各一盤,以備製作影碟)及報名錶、歌譜、曲譜、舞蹈節目介紹(各10份)、年齡證明複印件和初賽參賽費(每個節目300元)寄至大賽組委會。
截止日期以當地交寄郵戳為準,逾期無效。
點擊下載報名錶格
三、參賽方法:
1、大賽分初評、決賽兩個階段進行。初評由專家評委根據參賽單位報送的節目錄像帶進行評選。進入決賽的選手接到通知後於決賽前兩天到山東威海“中央電視臺駐威海辦事處”報到(聲樂類:8月9日上午報到;器樂類8月10前報到;舞蹈類:8月11日前報到),並交納決賽參賽費(每個節目600元)。
8月10日-12日決賽(10日聲樂決賽,11日器樂決賽,12日舞蹈決賽)。8月15日“未來之星”聯歡晚會,8月17日頒獎晚會。
請選手自留伴奏帶備份。
2、為確保參賽節目質量,大賽組委會提倡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地市電視臺自行在本地舉行選拔賽的基礎上推薦節目參賽。省市電視臺報送節目數量為每個類別僅限一個,地、市電視臺報送節目總數不超過10個。每個節目時間限定5分鐘。
同時大賽還鼓勵各地群藝館、藝術培訓學校和學藝少兒個人直接報送高水平節目。
參賽表請一律寫明參賽單位(或個人申報)、節目名稱、參賽人、指導教師、創作人員姓名等,報名後改動無效。
四、獎項設置:
聲樂(幼兒、兒童、少年三個年齡組共入圍節目52個):
金獎 10名
銀獎 16名
銅獎 26名
器樂(幼兒、兒童、少年三個年齡組共入圍節目52個):
金獎 10名
銀獎 16名
銅獎 26名
舞蹈(幼兒、兒童、少年三個年齡組共入圍節目52個):
金獎 10名
銀獎 16名
銅獎 26名
另設最佳領舞獎、最佳領唱獎、最佳演奏獎、優秀創作獎、優秀組織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各若干名。特別獎1-2名。
五、大賽所設各類單項獎均等同於金獎。所有獲獎選手及獲獎節目均由中國廣播電視學會頒發證書、獎牌。
(第五屆全國少兒藝術電視大賽組委會)
200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