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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冤枉了”余英時?

------答傅傑《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20日 13:34

  我在《新語絲》一九九九年第四期(互聯網絡版)和《書屋》一九九九年第五期發表了一篇長文《郭沫若抄襲錢穆了嗎?》,全文共五節,其中第二節提到了在查證該問題時遇到的一個小插曲:我無意中發現收在余英時所著《錢穆與中國文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4年12月初版)一書中的《〈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係年〉互校記》在引用白壽彝先生《錢穆和考據學》一文時,不僅沒有明言文章作者是誰,而且在引文中悄悄做了多處改動,使得讀者誤以為該文為郭沫若本人所寫,是對余英時揭發其抄襲的惱羞成怒的反應。我並指責這種誤導讀者的做法非常下作。

  日本出版的《百年》雜誌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號發表了署名復旦大學中文系傅傑的文章《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對拙文進行了駁斥。傅先生自稱曾協助上海遠東出版社學術集林叢書(《錢穆與中國文化》為其中一種)的組稿,了解該書的編輯出版過程,特地澄清説,《〈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係年〉互校記》一文收入台灣一九九一年出版的《猶記風吹水上鱗》一書時均直書郭沫若、白壽彝之名,對《錢穆和考據學》一文的引文也準確無誤;只是收入《錢穆與中國文化》時才由出版社做了刪改。至於余英時本人是否事先同意這樣的刪改,傅文未提。

  這樣的內情,自然非我等局外人所能知。如果傅先生所言內情屬實,則篡改引文誤導讀者的責任不該由余英時本人來負,我可以收回在這一點上對余英時的指責。但是也僅僅限于這一點。如我前面所言,這不過是偶然發現的一個小插曲,不涉及對《互校記》正文的批評,對論證和結論都沒有影響。把有關的第二節完全刪去,也不影響論證的完整性,我對余英時羅織罪名、強詞奪理的“互校”的總體批評仍然成立。事實上,如果以後有機會再版《郭沫若抄襲錢穆了嗎?》一文,我希望能夠修改有關段落,或者附上這篇文章以對讀者有個交代。

  如果傅先生只是做個澄清説明,本文到此也就可以結束了。我並不指望他能遵循出版界的慣例,對編輯工作的失誤向作者和讀者道歉。然而,傅先生在文中居高臨下地對我的閱讀、判斷能力表示了極度的蔑視,而所舉的證據也不過是只有參與編輯的人才可能知道的上述那點編輯內幕。傅文把余氏被“冤枉”的責任完全歸咎於我的“無知”、“因無知而膨脹的自負”,使得這篇文章,成了值得賞析一番的奇文。

  我們不妨來剖析一下傅傑是如何論證我的無知的。他列舉的第一條理由是,我似乎不知道像余氏這種政治偏見很深的人的著作,在國內出版時會經過刪節。我當然是知道的,而且我還知道國內的編輯、譯者在因故對原文做刪改時,一般都會在前言或譯序中加以説明,這是尊重作者、對讀者負責的表現。比如湖南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我的《法輪功解剖》一書,就在編者前言中説明了“我們在編輯時根據現在的調查結果作了一些修改”,這樣,那些已讀過我在海外發表的這些批判法輪功的文章的讀者,再讀到此書發現有不同之處時,才不會想當然地以為我的觀點有變,而會考慮到編輯改動的可能性。但是,我們翻遍《錢穆與中國文化》一書,卻找不到任何一點與編輯刪改有關的提示甚至哪怕是暗示。傅先生承認“《錢穆與中國文化》並沒有註明刪改情況”(準確地説應是“沒有註明有過刪改”),但是他又要我們去讀書中附了的《猶記風吹水上鱗》的序文,説是“對該書的結集緣起和包括《互校記》在內的各篇目皆有説明”,我讀了,這篇序文除了提到《互校記》一文在收入《猶記風吹水上鱗》時在行文方面有較大的修改(據《互校記跋語一》乃是作者自己(!)改的),又何曾提到在收入《錢穆與中國文化》一書時的刪改?全書對編輯刪改沒有任何説明,卻要求一名普通讀者在閱讀由海外內銷的著作時始終保持警惕是否由編輯做了刪改,未達到此要求的讀者就成了對部分國情“隔膜”,這種要求,不能不説是極其苛刻的。

  傅文論證我之無知的第二個理由,是“不知在批判余文之前,也同樣去核對一下台北版的原書”。這個要求同樣是苛刻的。既然《錢穆與中國文化》沒有一個地方註明有所刪改,我怎麼想到有必要去核對台北版?台北版早出,上海遠東版後出,按常理自然以為當以後出者為準。即使我核對過了兩個版本,發現後出者有刪改,又怎麼知道不是作者自己刪改的呢?

  傅先生以“普通讀者”的身份閱讀刪改過的引文,認為不可能誤以為寫《錢穆和考據學》一文的就是郭沫若本人,認為我竟被刪改所誤導,乃是因為閱讀水平低下。這就成了我之無知的第三個理由。傅先生以“普通讀者”自居,實在是太謙虛了。對此一版本的閱讀,他恰恰是最不普通的讀者,因為已預先知道原文,且又參與改動,自然不可能被誤導。在我的文章發表之後,我收到了不少讀者的電子信函,據《書屋》編輯部編輯告知也收到了不少讀者的反應,這些無疑更能代表普通讀者,但對拙文的讀者反應雖然各式各樣,在傅文出來之前,我還不知道有哪個讀者懷疑過我的閱讀能力的。倒是挂著名牌大學中文系招牌來教訓我如何讀文章的傅先生的閱讀水平高超得令人嘖嘖稱奇,雖然他也承認,即使以他如此高超的閱讀水平,“‘《十批判書》的作者’和‘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二處‘作者’相銜,可能(也僅僅是可能)一時引起歧義”。那麼請問,余氏按語中“《十批判書》有關稷下的史實取自《係年》已不打自招了”一句難道就不會再“一時”引起歧義?“不打自招”一語難道不會讓讀者覺得指的是《十批判書》的作者?

  我們在這裡沒有必要一條條地向中文系的先生請教如何閱讀中文,否則讀者要以為我們是在上語文課而打起瞌睡來了。但是較有意思的兩條還是該提一下的。一則曰“如果余氏要‘處處暗示這是《十批判書》的作者的反彈’,那麼他何以在開始就聲明‘《十批判書》的作者究竟讀過這篇文章沒有,不得而知’”?但是,先生,雖然“究竟”讀沒讀過不得而知(郭沫若自己不説讀過,誰能知道“究竟”),卻也不妨提供點反彈的證據猜測還是讀過的,否則長篇抄錄《錢穆與考據學》一文“作證”幹什麼呢?不就是為了讓讀者以為那是郭沫若讀過余氏揭發之後的反彈嗎?(對上海版的讀者,會覺得是郭自己的反彈;對台北版的讀者,會覺得是郭通過白壽彝的反彈)二則曰,雖然把白先生原文中的“郭沫若同志”通通改成“《十批判書》”(比如成了“還是《十批判書》鉤出來了”),仍然都是“非第三者莫屬的口吻,這本是非常明顯的”。但是,先生,原文“還是郭沫若同志鉤出來了”無疑是非第三者莫屬的口吻,而改成“還是《十批判書》鉤出來了”可以是第三者口吻,卻也可以是郭沫若的自述,難道郭沫若自己就不能提自己的書名?哪來的“非第三者莫屬”?傅先生譏諷我自稱通讀過郭沫若的史學著作,但我可沒有自稱精研過郭沫若的筆法,更沒有傅先生那樣的天才,以為“只要讀過《十批判書》的首篇《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就不難體會”“個性張揚、行文恣肆”的郭氏筆法,可以替郭作文,認為無論他寫什麼文章都只能説“還是我鉤出來了”,而不能説“還是《十批判書》鉤出來了”!莫非傅先生(或其同事)是只為那些精通郭氏筆法的讀者刪改白先生的文章的?當你把引文改得天衣無縫足以誤導讀者、使我斷言絕無可能是編輯所為(實在是因為無法想象編輯能有如此刪改手段也)之後,即使注上了按慣例無法不注的引文出處(傅傑之所謂“贓證”),又有幾位普通讀者會留意到這條同樣刪去了作者名字的小注,特地去找一本十六年前的老書查核是否有篡改?當我説“《錢穆與中國文化》在大陸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從來沒有人去查核原文嗎”,雖然顯得誇張,畢竟還是因為從未見到有人指出其篡改而做出的推斷,而傅先生訓斥我道:“他不知道他自鳴得意而實則是無事生非的這種查核,其他的學者不是因為無識而不知去做,而是因為無聊而不屑去做。”卻不知道傅先生對多少學者做過了調查,才能如此截然地以其他學者的代表自命了。

  正因為傅先生以國內學者的代表自居,才會以一種盟主的口氣來代表國內學界訓斥我的“因無知而膨脹的自負”:“事實上大陸學者早就關注到了這一問題。北京的《中國史研究》、上海的《文匯讀書週報》都曾發表文章,對余説進行了駁斥。但那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內行,所以用的靶子都是原本的《猶記風吹水上鱗》。方先生在這一點上不免外行,而對國內的研究狀況又一無所知,但他卻儼然作出一副國人皆醉、只有他在美國圓睜著警惕的眼睛、隻身維持著國內治安的扮相來,這樣的自視無論如何是過高了。”我在《郭沫若抄襲錢穆了嗎?》一文的開頭就坦白是讀了《書屋》上丁東的文章才知道這件抄襲案的,無須傅先生來提醒我對國內的研究狀況一無所知。在寫做那些文章之前我特地去查了一些國內著名雜誌,並未查到有替郭沫若辯解的。但我自視再高,也知道以中國之大,能人之多,我沒見到的,並不一定就是沒有,所以只敢感嘆一聲“(郭)死後被人如此清算作賤,竟未見到多少替他説公道話的”。説“未見到多少”,表示雖然不多,應該還是有的,並不是説一個都沒有,傅先生卻能從這一聲感嘆中看出了我一副國人皆醉、只有我一人獨醒的扮相,這樣的中文系的中文水平,無論如何是過高了。就算傅先生舉出了兩個駁斥余説的例子,不也還是在“未見到多少”的允許範圍內嗎?

  已有學者駁斥過余説,我的駁斥是不是就是多餘的呢?不然,還要看駁斥的角度、效果和面向的讀者是否相同。傅先生雖然向我指點了兩個先例,卻不註明具體發表日期,甚至吝嗇到連年份都不給。上海的《文匯讀書週報》是不可能逐期去翻檢的,《中國史研究》那篇倒是很快找到了,是登在一九九六年第三期上的翟清福、耿清珩二先生的文章《一樁學術公案的真相——評余英時〈《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係年》互校記〉》。這的確是一篇有理有據、説服力非常強的好文章,如果我早點知道它,對寫作《郭沫若抄襲錢穆了嗎?》一文會是很好的參考。不過,跟拙文主要用思辨的方法不同,它採用的是考據的方法,就余文所舉的幾個例子,詳細地考察郭、錢和前人的論述,令人信服地駁斥了余氏之妄言。這種論證方法顯然是面向專家的,而且文章登載在《中國史研究》這樣的學術刊物上,一般人也不會接觸到。所以,雖然已有了如此佳作,余氏謬論卻仍然在外行之中流行,比如,直到一九九八年年底出版的丁東編《反思郭沫若》一書,仍然收入了余氏的《互校記》,而未見收入反駁文章。所以,從不同的角度更通俗地向一般讀者繼續駁斥余氏謬論,還是有必要的。翟清福先生想必也覺得有此必要,所以又寫了一篇較為通俗的《關於郭沫若‘抄襲’説與‘焚書’説》,跟拙文一起在《書屋》上發表。

  我不想在這裡討論郭沫若的學術地位。在拙文中我評讚郭沫若先生“文史全才,一代宗師”,傅先生表示對此評價“完全同意”,然而又譏誚我是想以郭沫若的弟子自居,教訓我“郭沫若先生這樣的‘師’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宗’的”。這樣的閱讀水平也真是令人高深莫測。若説稱讚一個人為“一代宗師”就是想宗他為師的話,既然傅先生也完全同意此稱讚,莫非他自己是想宗郭為師?或許我有眼不識泰山,傅先生真的是郭宗師名不見經傳的關門弟子?據説按國內現在的行情,某學術大師當校長的時候,你若是那個大學的學生,也就可以以該大師的弟子自居了。本人雖然是中國科大畢業,郭宗師又長期擔任科大的校長;但非常可惜,在本人入學時,郭宗師已逝世多年了,連這點弟子資格也排不上。我之所以駁斥余氏謬論,實在是因為受不了其論證的荒唐和墻倒眾人推的世態炎涼,倒不是因為對老校長有什麼特別的感情。事實上,我對郭宗師的道德文章談不上好感,以前還曾經撰文將他批得甚是不堪,以致有校友威脅要開除我的校籍。傅先生如果多讀我幾篇文章,也許會發現我所推崇的是魯迅風骨,到時候傅先生如果要將我往魯門推,我説不定還能厚著臉皮半推半就地弓身而入。現在傅先生莫名其妙地要拉我一同拜郭沫若為師,我是只能敬謝不敏的。

  攻其一點不計其餘,不懂得講事實擺道理而只會攻擊論敵的無知,這樣的批評固然痛快,卻無效,而且很容易被反彈回去。

  最後,我想大家還想知道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對引文進行刪改呢?傅先生解釋説:“為了不讓外行輕信余氏的論斷,出版社負責人在終審時隱去了郭沫若先生之名,而代之以‘《十批判書》的作者’,這樣既使學術界的專家獲得辨析之資,又試圖減免余説在局外人中的擴散。由於余氏在原書中對白壽彝先生並有微詞,遂將白先生的名字和若干語句也一併作了刪除。”在這裡,傅先生向自己打了一記漂亮的耳光:他兩度教訓我,如果是內行,自然會以台北版為據;既然如此,又何必去印一個刪改過的上海遠東版“使學術界的專家獲得辨析之資”?獲得辨析閱讀水平之資嗎?會去閱讀《錢穆與中國文化》這種“學術集林叢書”的讀者,即使是外行,有幾個不知道“《十批判書》的作者”是誰?“隱去了郭沫若先生之名”,隱得了嗎?況且也隱得不乾淨,在同一本書的第二百四十頁,就赫然寫著“此文揭出了郭沫若掩襲錢先生的著作的事實,是現代學術史上一重(方按:原文如此)極有趣的公案。”如此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隱名,再加上誤導讀者的刪改,是只能讓外行更加輕信了余氏的論斷。所以,這種刪改的理由是非常可笑的,其後果也就只能是反而增加了余説在局外人中的擴散。據《一樁學術公案的真相》一文中的介紹:在該書出版後,“先是上海一家頗有影響的大報在《讀書週報》上發表了一篇署名‘安迪’、題為《一段公案》的短文;接著,《博覽群書》一九九五年第十二期發表了一篇署名‘丁東’、題為《學術中不能承受之輕》的文章。這兩位作者沒做任何調查研究,居然跟余英時鸚鵡學舌,誣稱郭沫若抄襲。這自然是余英時期望引起的效應。”不知這是否也是該書的出版社、編輯期望引起的效應呢?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來源:書屋 作者:方舟子)

(編輯:李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