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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線]追蹤“511廣州毒酒案”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5日 12:19

  CCTV.com消息(法治在線):

  

第一現場:追蹤“511廣州毒酒案”



  主持人:經過廣州警方連日來的努力,發生在廣州的散裝毒酒致人死亡案現已成功告破,5月22日,10名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當地的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在這起散酒中毒事件中,共有50多人中毒住院,其中9人死亡,目前,清查有毒散裝白酒的執法工作仍在進行之中。

  廣州市十二人民醫院,在當地是一家主治化學品中毒的醫療單位。從2004年5月11日開始,在不到三天的時間內,共有40多名因飲用散裝白酒而中毒的患者住進了這家醫院,入院患者普遍表現出了抽筋、嘔吐、走路不穩和視覺模糊等症狀。醫務人員經診斷發現,導致這些症狀的原因是甲醇中毒。第一個入院接受救治患者是湖南籍民工劉砍山。

  廣州市十二醫院副主任醫師吳一行:這是幾,能看見嗎?

  記者:還記得你喝散裝酒是哪一天?

  受害人B:5月9號。

  記者:買的什麼酒?

  受害人B:買的散裝米酒。

  記者:什麼地方買的?


  受害人B:金鼓臺。

  記者:當時買了多少?

  受害人B:買了3斤。

  記者:當時喝了多少?

  受害人B:喝完一斤。

  記者:喝完一斤酒之後你有什麼感覺?

  受害人B:那天沒有什麼感覺。

  記者:什麼時候有不良反應?

  受害人B:當5月11號早晨的9點鐘。

  記者:當時是什麼感覺?

  受害人B:當時就眼睛模糊,四肢乏力。感覺頭有點暈暈的。當時中毒的時候差點死了,現在想起來恨死他們。

  記者:對於暫時脫離危險的患者來説,他們可能會出現哪些後遺症呢?

  醫生:我們最擔心的就是他們的視力,視力這是最擔心的。

  記者:廣州市12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告訴我們,在這次毒酒事件當中,入院接受治療的患者裏面,年紀最小的是22歲,年紀最大的是80歲,這些令人色變的毒酒何以會奪人性命,其中的甲醇濃度到底有多高,當地的質監部門進行了抽樣化驗。

  記者:對被送來的樣品進行檢驗之後我們得出了一種怎麼樣的結論呢?

  廣州市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高級工程師吳玉鑾:5月12號我們接到了12份樣品,這12份樣品中有9份不合格。其中甲醇含量最大的那個樣品,甲醇的含量是22克每一百毫升。是標準要求的550倍。

  記者:假如超過標準550倍這樣的假酒被人喝了以後會産生什麼樣的後果?

  吳玉鑾:如果是兩到三兩人就會致死了。

  記者:我手中就是一瓶用甲醇勾兌而成的散裝白酒,這瓶酒聞起來跟普通的白酒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專業人員告訴我們,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説,攝入甲醇量超過30毫升就有可能導致死亡,使用甲醇勾兌白酒無異於是在投毒,當道德與良知的底線被突破以後,就需要由法律來維持公道和正義。

  大量中毒患者入院接受救治是在5月11日,院方懷疑在廣州出現了含有高濃度甲醇的毒酒,立即向廣州市公安局報案,多名民警迅速趕到醫院對中毒患者進行調查。

  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梁醒蝦:110接到有群眾報案。110就馬上指揮鐘落潭派出所到了這個鐘落潭鎮的醫院,就見到了一個姓段的50多歲的老人家,已經躺在床上。記者:我們警方對這名受害者進行走訪之後發現了哪些疑點?

  局長:我們覺得一般喝這個酒的人員,喝醉了,不會這麼快出現失明,他説喝了一些廣西人賣的酒,就感覺到身體不舒服,大家一起分析,就可能是酒精中毒。如果一般酒精中毒也不會這麼快眼睛模糊,就懷疑是喝了假酒。

  5月11日晚,警方在鐘落潭鎮進行摸查的過程中,在一間出租屋內發現了犯罪嫌疑人易祖啟製造毒酒的窩點。

  記者:這裡就是犯罪嫌疑人易祖啟等人製造假酒的簡易作坊,現在這個屋子裏面還彌散著一股刺激性的味道,我身邊的這口鐵鍋就是犯罪嫌疑人用來製造假酒的,導致多人中毒的工業酒精也堆放在這間屋子內。

  記者:在這個屋子裏頭髮現這裡面是什麼情形?

  廣州市公安局鐘落潭鎮派出所副所長余光亮:當時我們進來的時候,在外面有一個媳婦,在外面逛來逛去,我們進來看到這裡堆放著很多酒精做的酒。後來查實,(工業)酒精做的酒。這邊放著工業酒精,一桶,一個白色的桶裝的,大概20公斤左右,後來稱了20公斤。這裡放著假酒,就是成品酒。



  記者:我們抓獲犯罪嫌疑人易祖啟的時候,他是什麼反應?

  余光亮:我們一進來説你現在涉嫌做假酒,我們現在口頭傳喚你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他沒出聲,他應該清楚他做了什麼。

  記者:這裡是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廣州毒酒案中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在這裡接受看押,致使多人中毒的假酒是怎樣製作出來的,毒酒當中到底都有什麼,只有造假者最清楚人最清楚。

  易祖啟,39歲,廣西灌陽縣人,2003年來到廣州非法制販散裝米酒,米價上漲後,開始使用酒精勾兌製造白酒。

  犯罪嫌疑人易祖啟:我一直在那裏做米酒,做到大米(價格)上漲的時候。

  記者:用米來造酒和用酒精來勾兌酒,這中間有多大的差價?

  易祖啟:因為大米到了1.19元,根本就沒有錢賺,就是飽和,現在市場上我賣的價錢是(每斤)1.2元,那個(成本)是8毛錢一斤。

  記者:你釀酒是從哪兒學的?

  易祖啟:我們家裏,像我們那裏是自做自吃,就是這樣。

  記者: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

  易祖啟:沒有,像我們民營企業自己在家裏都可以做,做了就可以吃,就是這樣。

  記者:你在廣州造酒有衛生許可證和生産許可證嗎?

  易祖啟:沒有,沒有衛生許可證,沒有那個東西這兩種證都沒有。

  記者:你造酒是經過計量器具具體測量,是自己憑著手感?

  易祖啟:我們用量酒的酒度表量一下,賣多少度都是這樣。

  記者:也就是説更多憑你的感覺?

  易祖啟:那些東西,我們其實就是用那個酒度表量度,口味就是自己喝一下。

  記者:你知道甲醇是一種什麼東西嗎,一個人攝入多少甲醇會導致喪命?

  易祖啟:我不知道,我們也沒讀過這個書,也算不出需要多少,我只是聽説他,他們説吃了就死人,他們送給我們甲醇。

  通過對犯罪嫌疑人易祖啟的審訊,警方很快查出了向造假者提供甲醇的供應商易新靈。易新靈,33歲,廣州人,從2001年開始,在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化學品。

  警員:你那個店舖賣的酒精,賣給了外省的男人,你所説的姓易的外省男子,他買的酒精用來做什麼?

  易新靈:他説是用來做酒的。

  易祖啟:每一次他開票都是給食用酒精,開食用酒精。

  記者:他在給你開票的是給你的是食用酒精,實際上給你的是什麼?

  易祖啟:工業酒精,後來第五次是工業酒精。

  記者:這一次你用工業酒精一共勾兌出多少假酒?

  易祖啟:用工業酒精勾兌出250公斤。

  記者:這250公斤賣出去多少?

  易祖啟: 300多斤 當天送出去,晚上就出事。

  通過對犯罪嫌疑人易新靈的審訊,5月12日,警方抓獲了更大的甲醇批發商程才明,程才明,26歲,廣東肇慶人,今年年初開始在廣州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

  記者:在廣州警方的審訊筆錄中我們看到犯罪嫌疑人程才明與這起毒酒案中甲醇的來源有直接的關係。

  局長梁醒蝦:帶回來,程才明也承認了説這些酒精是我賣給他們的,一共是5月9號賣了5桶給他,賣了5桶,他説是以食用酒精賣給他們的。我們發現含有甲醇很高,這個食用酒精,大概要4000塊錢一噸,工業酒精就3300一噸,他為了賺這個錢,所以就把買回來的工業酒精招牌標簽撕下來,重新貼一個食用酒精,然後就賣給了易新靈。

  警方現已查實,從5月9日開始,犯罪嫌疑人程才明和易新靈將含有高濃度甲醇的工業酒精非法批發給了廣州鐘落潭鎮的易祖啟以及太和鎮和天河區的非法製造散酒窩點,這些窩點使用工業酒精勾兌散酒近1500公斤,當天含有甲醇的毒酒就流入了當地的私人店舖。

  記者:經犯罪嫌疑人之手製造的假酒現在流散在外面的還有多少?

  局長梁醒蝦:大概是100公斤左右,到目前為止1550公斤,我們已經收繳回來是1400多公斤。現在原因沒有清楚的大概就是100公斤左右。

  5月12日至5月20日,執法人員在廣州市共查獲無證製造的散裝白酒129噸。

  截止到5月22日,共有2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廣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治聚焦:嚴厲打擊制售毒酒
記者:趙學榮

  主持人:在剛才的第一現場裏,我們看到了我們的記者吳闖對“5.11”廣州毒酒案的報道,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我們將與您繼續關注這一案件。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曲新久教授和中國農業大學的胡小松教授,歡迎你們。

  我們注意到, “5.11” 廣州毒酒案的犯罪嫌疑人中,既有甲醇供應商,毒酒製造者,也有毒酒銷售者,從現在了解的情況來看他們的行為可能觸及哪些法律責任?

  曲新久:在我們國家目前他們這些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及一個罪名就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當中有一個犯罪叫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這樣的食品當中參加了加上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那麼這就可以構成這個犯罪。或者你明知道這些食品當中已經參與了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加以銷售,那麼就可以構成犯罪。

  主持人:隨著“5.11”廣州毒酒案案情的逐步明朗,一個問題也隨之不容回避地凸顯在我們面前:這些“毒酒”從生産到出售為什麼能夠如此順暢?讓我們看一下記者的進一步調查。

  按照有關的規定,生産和銷售甲醇必須具備生産安全部門批給的危險品生産經營許可證和工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但是在此案中我們看到,這些甲醇供應商都沒有經營許可證。因此首先從原料上,不法分子有了勾兌“毒酒”的可乘之機。

  其次從生産環節來看,這些毒酒的製造窩點大多存在於農村地區或城鄉結合部的出租房內,制酒者也以外來人員為主。

  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處副處長顏衛華:應該説從外邊來講的話,根本就不知道它是在做酒。因為它關起門就是一個農民的住宅,但是打開門以後,才能發現它確實就是在製造。因為它這個製造工藝本身是比較簡單的,就是一個蒸鍋,加上一個簡單的釀酒過程。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處副處長 張寶珠:執法人員很難去判斷這個到底是不是從事違法的經營活動的。

  從銷售環節來看,這些黑窩點裏勾兌出的毒酒大多流入了城鄉結合部的農貿市場,無照店舖和流動攤檔,購買者基本上以農民和外來打工者為主。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處副處長 張寶珠:像廣東人或者外來人口就有一些,他飲用米酒,散裝米酒,因為生活水平比較低。

  主持人:看完剛才記者這個調查之後,您覺得這些毒酒之所以能夠流入市場,到底是哪些環節上出了問題。

  胡小松教授:我想首先第一條就是源頭的問題。食用酒精可以用於食品當中去,或者説他是白酒的加工過程中進一步去醇化的。但是工業酒精不同,因為含有大量的雜質,特別是甲醇,對人類損害是非常大的。所以從這個案件當中我們可以看到的話,就是説工業酒精或甲醇,怎麼會從工廠當中流到了食品領域,所以這個裏邊一定存在著一個大的漏洞。

  主持人:曲教授我們注意到這些毒酒製造者大多不是本地人,不是廣州本地人是外來的,而且他們加工製造的窩點就是在一些出租屋內,其實在我們以前做過很多的刑事案件,都跟出租屋有關,這一次可以説再一次給我們提出這個問題,究竟對出租屋,應該怎麼樣加強管理?

  曲新久:按照法律規定來講,任何一個人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應該到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當然在現實生活中,肯定其會有很多人不去登記,不去登記怎麼辦,我們的政府應該有能力收集這樣的信息。比如在居民區內就應該去禁止他,去再作為生産作坊去進行生産。像我們的工商部門,對於在居民區裏開設的像工廠,甚至有的情況下像公司,我們都值得討論。

  主持人:出了這個事之後出租房的這些房主們在法律上有沒有責任?

  曲新久:目前來説,因為要説按目前的法律來説很難追究房主的責任,因為我們目前的法律並沒有對房主一個不到政府去不登記,可能承擔罰款的責任,這個罰款是比較低的。也包括稅務上有一定的責任。對於來租房子的人進一步做什麼樣的違法行為,目前來説我們法律還沒有一些規定,追究房主有什麼責任。這樣一種情況,在未來的立法當中考慮對房主適當加重責任,比如監督責任,特別是向政府部門報告的責任,包括出現了違反法律,比如在居民區裏不許開工廠,不許生産有毒有害,不準做各種各樣違法的行為,房主應該知道或者能知道的情況下而不報告,房主承擔一定的行政責任。

  主持人:包括安徽阜陽劣質奶粉事件,還有我們今天關注的“5.11”廣州毒酒案,都涉及到了一個食品安全的問題,您覺得我們到底該如何來確保食品安全?

  胡小松教授:這是一個特別特別大的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因為我們的環節存在著一些管理的漏洞,我們的法律存在著一些,比如説犯罪成本低的問題,有待修改。等於説它是一個發展過程當中的問題。再一個,這也是一個全球性,也就是全球性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因為食品安全的事情其實不是小事,我們在食品安全,比如説世界上發生一系列食品安全的大事,比如瘋牛病,那就是幾百億美元,或幾百億英鎊造成損失在歐洲。比如日本雪映奶粉集團污染,只有7個人受到傷害,但是這樣一個世界500強的企業在半年內倒閉了,所以它不是一個很簡單的小事。所以高度的重視,不管是企業、政府、消費者,從不同的角度,比如消費者從健康的角度,生産者從信譽,從自己的企業發展當中,而政府實際上是怎麼樣保證從生産到銷售到消費全過程能夠很好的控制起來。這個體系的建立是一個逐漸完善的過程。

  記者:從法律上來講,怎麼樣讓這樣一個我們最基本的一個生命需求,吃的食品能夠安全?

  曲新久:法律面前,儘管法律多少有些規定還可以再完善,但總體上框架是有,基本內容是有的,所以關鍵還是一個執行。

  目前來説我們可以設立定期的檢查制度,不定期的抽查,也包括我們政府更多地去宣傳,使消費者改變不好的習慣。當然最終可能還是消費者的防衛,自我防衛水平還是很關鍵的。目前從社會面來講,很多消費確實對這一方面還是不夠的。

  主持人:感謝兩位嘉賓接受我們的採訪。這起毒酒事件發生之後,廣州市有關部門及時採取了有效的應對措施,組織當地執法部門聯合執法,依法清查有毒散酒的來源與流向,同時對甲醇中毒患者提供了無償救治。在稍後的互動地帶裏,我們將與您繼續關注酒類食品安全的話題。

  

互動地帶:關注散裝白酒的安全
記者:李佔舉

  主持人:從我們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散裝白酒的製造和銷售場所大都集中在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這種用工業酒精勾兌出來的廉價散裝白酒之所以會致人死亡,是因為它裏面含有可以致人死亡的化學成分“甲醇”。但是據我們了解,那些經常飲用散裝白酒的消費者,對於“甲醇”是什麼東西以及服用後會有什麼樣後果等信息並不太了解,為此,我們採訪了食品衛生安全專家。

  中國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高級工程師尹建軍:甲醇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人體攝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的甲醇可致人死亡。服用甲醇後,8~36小時表現出發病症狀,一般表現為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等。重者則表現為意識朦朧、癲癇樣抽搐、昏迷、甚至會導致死亡等。

  主持人:如果您身邊有人飲用完白酒之後,出現了類似專家所提及的上述症狀,就應該到醫院進行就診。那怎麼避免買到假酒,真假白酒到底該如何分辨呢,我們還是來聽聽食品安全衛生專家的説法?

  中國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高級工程師尹建軍:酒液:1、真酒:緩慢倒置酒瓶,一般仍呈透明無色狀,瓶底光亮清澈。2、假酒:呈渾濁,並有懸浮物或沉澱物。

  酒質:1、真酒:有固定特有的香型,芳香馥鬱,香味諧調,口味柔和,不上頭,不嗆嗓。2、假酒:香氣不純,有雜味、辣味,刺喉,上頭。

  主持人:我這裡有一封觀眾來信,説他身邊很多人都有買假酒的經歷,一般情況下,買到假酒喝得不對勁,就順手把酒倒掉了,對於買賣假酒這樣的現象,他不知道歸哪個部門管理,也不清楚買到假酒到底該怎麼處置。對於這位觀眾的問題,我們聽聽律師是怎麼説的。

  北京律師協會律師邱寶昌:有的消費者喝了酒以後,就把酒瓶給扔了或把有的東西隨手一扔,這樣的話如果身體遇到不適的話,就很難找到直接證據,怎樣來鑒定你身體的不適、或者身體受到嚴重損害是與喝白酒有關,(這就要)對白酒進行鑒定。你要把剩餘的白酒或者裝白酒的器物留下來向工商管理部門、質檢(管理)部門、衛生(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去舉報。

  主持人:另外,據我們了解,為了防止在廣州發生的散裝酒中毒事件再次發生,5月17日,商務部發佈了關於加強散裝酒類商品流通管理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經營者不得經營未經衛生、質量檢驗合格的散裝酒,不得私自加工兌制散裝酒,不得出售自製的各種保健酒和浸泡的藥酒;要監督經營者在固定場所銷售,對散裝酒實行貼標包裝銷售,盛酒容器要符合食品衛生標準。消費者如果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散裝酒,可以撥打電話12315和12365跟當地的工商或質檢部門進行投訴。

(編輯:吳曉洋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