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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衣和百家飯的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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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朝古都開封是一座有2300多年曆史的文化名城,它眾多的名勝古跡使人留連忘返,它濃郁的奇風異俗給這座古老的城市涂上了如詩如畫的色彩。在諸多的汴地風情錄中,小孩穿百家衣、吃百家飯就是饒有興趣的一頁。 百家衣是嬰兒服的一種,由100個家庭貢獻出的布片做成,故名百家衣。每當嬰兒出生後,特別是數世單傳、男孩稀少的人家,孩子的啼哭打破了家庭的沉寂,全家人為之驚喜萬分。這時,孩子的奶奶、爺爺就要向左鄰右舍報告喜訊,並向百家近親好友求乞布塊。特別是那些姓“劉”、“陳”、“程”的人家,老人們絕對不會輕易放過。因為“劉”、“陳”、“程”諧音“留”、“沉”、“成”,在老人們看來,這些諧音都是吉利之語,對於保祐孩子的成長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這些人家的一小塊布頭或是一方舊布片,老人們也會珍重地收留下來。布塊的大小、花色一般不太講究,但以藍色的為最好。因“藍”諧音“攔”,只要有藍色的布塊,妖魔鬼怪就收不走孩子。 人們把百家的布塊縫在一起。據老年人講,縫百家衣的講究也很多,像布紋的走向、拼圖等,都有約定俗成的規矩。衣服不能在胸前開口,要做成偏開口的大襟衫,也叫道袍衫。做這種衣服,往往不能完全縫好,老人們常在底襟處留個口子,此稱“藏魂處”。待孩子滿月後,再由孩子的母親將口子縫住,這就説明孩子的魂靈留在了母親的身邊,再也不必為孩子操心了。 百家衣古稱“斂衣”,據《雲仙雜記》載:“伊處士從眾人求尺寸之帛,聚而服之,名曰斂衣。”從唐代以後,人們才稱它為“百家衣”。關於百家衣的來源,研究者陳雨門先生認為有兩條途徑;“一是來自戲曲中扮演的狀元,大多出身寒微,未中魁首之前,例著補丁服,江湖語稱‘富貴衣’,含有先‘否’後‘泰’和初‘賤’終‘貴’之用意;二是來自僧尼所穿之‘百袖衣’,表示小兒已入佛門,受佛保祐,將遇難呈祥,逢凶化吉。”由此,民間才有了百家衣,才有嬰兒穿百家衣辟邪免災的風俗。開封有俗語説:“穿了百家衣,能活七十七。”凡此種種解釋,都是為了達到給小兒祈福的目的。 民間保祐嬰兒成長的風俗,除穿百家衣之外,還有給孩子吃百家飯的習慣。凡是對孩子比較溺愛的人家,農曆正月初一那天,爺爺抱著未滿周歲的孫子,佯裝乞丐模樣,手執破碗沿街乞討。乞飯的人家以100家為宜、將討來的饃、菜、米匯在一起,煮成稀飯讓孩子吃下。據説。這樣孩子就可受到百家的庇護,免除災難。 吃過百家飯後,孩子的奶奶要蒸100個銅錢大小的麥麵饃,用籃子挎上,沿村莊或街道漫步。凡遇到小孩,就要送一個小饃給他。這100個小饃分給100個孩子,饃發完後,即災難也讓別人嚼完了,自己的孩子就會平安健康,長大成人。此俗也稱“嚼災時”,這種習俗在民間有廣泛的基礎,不管認識與否,凡遇上求飯的祖孫,人們都會慷慨相助。凡碰上發饃的老人,人們也樂意收下。 穿百家衣和吃百家飯的風俗,雖然沒有什麼科學根據,但它體現了人民群眾那種樸素的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美德。這些風俗産生的原因,恐怕是由舊時生活條件、醫療條件落後造成的。在當時的情況下,孩子生病後,不能及時得到治療,夭折兒童很多。人們無法抵抗自然災害和疾病的威脅,便採用穿百家衣、吃百家飯的方法,希望孩子得到更多人的保護。隨著社會的發展,醫療條件的改善,這種保護兒童的習俗已失去了其原始的意義,只是作為孩子逗樂和聯絡人與人之間感情的手段存在於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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