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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産和經濟利益的衝突 秦始皇陵挖還是不挖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7日 10:15
幾乎把能夠用到的先進科技手段都用上之後,秦始皇陵的內部構造似乎被大致弄了個明白。這也讓人們把目光再次投注這座已經沉睡了2000多年的古代帝王的陵墓。同時,一個“老”問題又被提出:是開挖呢,還是讓地下君王繼續沉睡?
當然,帝王們是否能繼續沉睡只是個比喻,人們關心的是眼下能不能開挖。當地對於秦皇陵的發掘及其經濟效益的興趣是很大的。比如,一份《秦始皇陵公園可行性研究報告》就提出,如果投入5.53億元,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每年將收入1.8億元,10年累計收入可達22.69億元,還可累計增加相關産業收入136.14億元。而國家文物局的態度很明確:保護第一,有關專家也表示“30~50年內,這個問題要放一放”。
挖與不挖,這兩種不同的意見已經存在了很久。看來,至少在短期內秦皇陵應該不會開挖。在等待技術條件成熟的時期裏,我們正好有機會理性、冷靜地對這一問題進行認真地梳理。
文化遺産最本質的屬性應該是文化資源和知識資源,其價值主要體現在社會教育、歷史借鑒和供人研究、鑒賞上,至於經濟價值,則是以上這些價值的衍生物。經濟價值的大小是建立在其基本價值的基礎上的。如果盲目地開挖秦皇陵,不能保證它原原本本的面貌,就是對文化遺産的破壞。這種破壞首先帶來的是其基本價值的貶值,而基本價值的貶值又必然會帶來經濟價值的貶值。
退一步説,即使從經濟利益角度來看,經濟利益也不僅僅是眼前的、短期的利益,更有綜合經濟利益和永久經濟利益。關鍵問題是,如果文化遺産遭到破壞,其文化價值以及經濟價值的貶值在有時候很難一下子看得出來,而容易看到的恰恰是眼前的利益。用歷史的、長遠的觀點來看,對一時一地利益的追求越大,對綜合社會效益和長遠經濟利益的損害也越大。
文化遺産作為獨一無二、不可代替、不可再現性的特殊的資源,在當今已經不再僅僅屬於當代的某個地方、某個團體。從橫向看,它屬於全人類,當年阿富汗的巴米揚大佛被塔利班炸毀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就是明證;從縱向看,它也屬於後代子孫。所以在開發利用上,必須顧及到全民的整體公平和人類的代際公平。
對文化遺産的開發和保護應該體現代際公平(即“維護世代間公平”)原則。也就是説,文化遺産資源和環境資源一樣,不僅僅屬於當代人,也是屬於後代的子子孫孫。當代人對文化遺産資源的任何破壞,都會給後代人的生存造成影響。當代人不能為了自己生活的富足而犧牲後代對文化遺産資源應享有的權利。
屬於自己的,自己才能合理開發利用;屬於子孫的,就要留給子孫。不獨對秦始皇陵,對所有的文化遺産,都應如此。(秦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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