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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李榮融 |
觀點: 推進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總體上要實現兩個目標:從2004年開始,用三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新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的基本框架,提高國有資産監管的有效性;按照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的要求,到2010年基本完成戰略性調整和改組,形成比較合理的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經濟效益明顯提高,科技開發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抗禦風險能力明顯增強,使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
圍繞實現這兩個目標,國資委將著眼于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加大國有企業改革的力度,積極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力爭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突破。
責編:劉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