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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者:為《物業管理條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的消費者群體

央視國際 (2003年03月07日 17:31)

  候選者檔案:

  為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2002年10月22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授權《法制日報》全文刊登了《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也是國家有關部門第一次針對一部行政法規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活動,這一活動得到了廣泛而強烈的反響。截止到當年的11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共收到全國來自省級法制辦的各省匯總意見十九份,以個人名義自發郵寄的信件386份,其中,最早寄到國務院法制辦的書面意見來自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張澄平、北京金華園小區業主雍靜姝、北京天地和律師事務所陳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2級公共管理碩士脫産班的全體學生等等社會各方面人士,在對我國目前物業管理狀況做了充分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站在業主、物業公司、開發商、行業主管、法律等不同立場和角度,積極認真地發表建設性意見,針對《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了自己的書面意見,甚至對法規進行逐條修改。

  推薦理由:

  物業管理的問題是消費領域中的一個新的熱點,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這方面的投訴和糾紛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在物業糾紛中,業主處於相對的弱勢地位,所以,規範物業管理行為迫在眉睫。在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物業管理條例(草案)》,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的時候,不同行業的許多消費者自發、踴躍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建言,體現了關心、參與國家法制建設的主人翁精神,在消費維權的道路上留下了重彩。

責編: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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