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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庫區移民考生高考加分新規定:享受5分照顧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30日 17:41
昨日,記者從市招辦獲悉,市招委與移民局,針對三峽庫區移民考生的實際情況,對移民考生政策性加分,作出新規定。據悉,這一加分政策將涉及到全市186個鄉鎮和市內外遷安置庫區移民的5個縣市40個鄉鎮。
移民考生界定
據悉,凡具有三峽庫區淹沒城市和鄉鎮的常駐戶口,且確屬庫區移民的考生;原戶口是我市移民淹沒地區,現戶口已按規劃搬遷安置至非淹沒區縣(自治縣、市)的移民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均享受庫區移民考生照顧性加5分。
同時,按《重慶市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相關政策,庫區移民考生若具備多項加分條件時,可累加一項最高分,但累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資格審查嚴格
庫區移民考生政策性加分,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今年將加強對移民考生的資格審查。按規定,凡屬享受庫區移民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須到區縣(自治縣、市)招辦,領取並填報《重慶市三峽庫區淹沒城市、鄉鎮考生資格審查表》後,交當地移民局(辦)。移民局審查後,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後交區縣(自治區、市)招辦。
對已遷出淹沒城市、鄉鎮的考生,憑當年遷移的有效證件(有效時間為從遷出之日起3年內)到現正住戶口區縣(自治縣、市)招辦,填寫《重慶市三峽庫區淹沒城市、鄉鎮考生資格審查表》後,交現住戶口區縣移民局(辦)審核。(重慶晨報 李苒 鄒丹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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