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語文的性質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7日 15:19
作者:山西師範大學 韓驚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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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語文的性質問題已經在語文教育界爭論了幾十年,有人主張工具性,有人主張人文性,有人主張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有人主張言語性,有人主張文化性……不一而足。究其原因,一是看待這個問題的視角有所不同,人們談論這個問題不在同一個層面上;二是人們對於語文性質的表述有著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大家一直試圖用簡潔的表達方法即用一兩個詞語來揭示語文的性質,這種做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人們對語文性質認識上的淺表化,出現了表述上與實際內涵的距離和錯位。
那麼,我們如何認識語文的性質呢?我們應該從什麼視角來審視語文的性質呢?我們又應該用什麼樣的語言來表述我們所認識的語文的性質呢?
一、語文不是一門學術分類意義上的學科,而是一門以語言為核心概念、雜糅了多個內容的綜合課程
許多人把語文當做一門學科(discipline),即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學科。我認為,語文不是一門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學科,也不是由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學科發展設立的一門學科課程。因為學科(discipline)是學術的分類,是指一定科學領域的總稱(如人文學科、數學學科等)或一門科學的分支(如自然科學中的生物學、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中的經濟學、歷史學、教育學等)。我們不能把中小學所開設的語文課程當做一門學科來對待。語文只是教學科目(subject),是學校課程的組成部分,是學校教學內容的一個基本單位。那麼,語文課程是如何産生的呢?語文課程是由什麼內容構成的一門教學科目?
作為我國中小學母語教育的課程,“‘語文’一名,始於1949年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選用中小學課本之時。……彼時同人之意,以為口頭為‘語’,書面為‘文’,文本之語,不可偏指,故合言之”(葉聖陶《語文教育書簡》)。我國的語文科目,在1956年至1958年又分為“漢語”和“文學”兩科,之後又合二為一。所以,我們現在所談的語文,裏面其實雜糅了文字學、語法學、閱讀學、寫作學、修辭學、邏輯學、文學等內容,而這些單個的內容其實才是我們所説的嚴格意義上的學科。
在國外,母語課程的構成也經歷了類似的過程。赫爾巴特認為,課程的編制應該以作為認識對象的“客觀的文化遺産”的各門學科為基礎,並以發展多方面的興趣為軸心,設置範圍廣泛的課程。他重視根據兒童的興趣來選擇組織知識內容與教學,並把它們分為六種不同的興趣的課程:經驗的、思辨的、審美的、同情的、社會的和宗教的。其中,邏輯學、文法是根據思辨的興趣設置的,文學是根據審美的興趣設置的,本國語是根據同情的興趣設置的。從這個意義上説,邏輯學、文學、文法、本國語都是專門的、彼此獨立的、嚴格意義上的學科課程。而語文是雜糅了上述內容的綜合性課程,這就正如小學的自然課程裏雜糅了天文、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一樣。
是什麼使邏輯學、文法、文學等綜合在一起叫語文呢?是語言。也就是説,語文課程的核心概念是語言。因此,從中國到外國,語文都是一門以語言為出發點、雜糅了多個教學內容的綜合課程,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學科課程。
二、以語言為核心概念的課程有母語課程(即語文課程)和外語課程,而比較母語課程和外語課程的不同,可揭示出語文課程的性質
我認為把母語教育課程和外語教育課程相比較來揭示語文課程的性質較為方便,這就正如我們把男人和女人,把物理和化學放在一個平臺上比較來揭示它們的不同,而不能把男人和動物、物理和歷史兩個非同位概念放在一起比較一樣。語文首先是語言教育,外語也是語言教育,因此,我們比較二者,容易揭示它的性質。即外語教育本質上是技能教育,而母語教育則是兼具技能教育和價值教育的科目,如果母語教育也偏向技能教育,那就在本質上和外語教育混同起來。一位日本語文教育家的如下看法代表了日本語文教育界較為普遍的觀念:我們在思考國語科的使命、意義和目標時,如果不把握住“語言和人”、“語言和社會”、“語言和文化”、“語文和精神”等相互間的深刻關聯,視野就是狹窄的。蘇聯教育家凱洛夫在談到俄語和文學課的教育時説,“學校對學生講授語言時,應當以兩個基本任務為目的:教會學生了解一切言辭的豐富表現,並教會他們與人交往時來利用這種言辭。精通語言是順利學習其他一切學科的必要條件”,“所以,祖國的語言、祖國的文字是把握人民文化寶藏和培養人民熱愛祖國的有利工具”。談到文學課時,他認為,“文學……具有改造社會的重大意義”,“文藝能給學生以最深刻的、美的欣賞,培養學生的藝術興趣和創作的能力”。在以上的引述中,我們應該注意到如下幾個關鍵詞:母語、人、社會、文化、精神、祖國、美。其實這幾個詞足以讓我們感受到語文課的性質。
我國當代著名的語文學者潘新和在他的研究語文課程性質的文章《語文課程的性質當是“言語性”》中就沒有看到母語課程和外語課程的不同。他通過尋找語文課程和其他課程(卻不包括外語課程)的種差來揭示語文課程的性質,我認為有失偏頗。因為語文課程與其他課程,如數學、物理、化學、歷史等不是同一個層面上的課程,不是同一個價值體系內的課程,更不是同一個屬概念下的一種概念。
三、多年來對語文性質的表述的不當使人們對語文性質的認識步入了歧途
我們不能使用“語文課程的性質是 性”或“語文課程具有 性”的判斷句式來揭示語文課程的性質,因為這種平面化的語言表現力太弱,因而容易引起誤解。比如,人們一説語文課程的性質是工具性或語文課程具有工具性,有人就會用這樣的邏輯來反駁:“難道汽車不是工具?數學不是工具?哲學不是工具?所以説工具性不能作為語文課程的性質。”再比如,人們一説人文性,有人就會反駁:“難道哲學沒有人文性?歷史沒有人文性?民俗、建築沒有人文性?所以説人文性不能作為語文課程的性質。”再比如,人們一説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有人就會反駁:“工具性太淺薄,人文性太浮泛,所以隨便哪一門具有實用價值的人文類課程都可這樣表述。”在這裡,我 嗦地這樣復述,只是想指出,這種句式的表達即使核心是正確的,也容易引起誤會,也就是説,造成這種無聊的口水仗的原因是因為“語文課程的性質是 性”這種句式,它表面上看是直指語文課程的性質,而所指出的卻離語文課程的性質相距甚遠。
那麼,人們為什麼一直熱衷於用“語文的性質是 性”這種句式來揭示語文課程的性質呢?而且非要用兩個字的詞語加上一個“性”字來表述呢?因為語文從作為我國中小學的一門課程開始,許多語文教育家都這樣或接近這樣表述,如葉聖陶、張志公、劉國正、葉蒼岑、蔣仲仁、劉國盈等都力圖用一到兩個二字詞語來表述語文課程的性質。這些專家大多圍繞“工具性”、“思想性”兩個詞語來做文章,于漪老師雖把“思想性”改良為“人文性”,但仍沒有擺脫“ 性”的表述上的局限,而且和諸多的學者一起強化了這一表述模式,形成了巨大的“ 性”式的話語場。這種二字詞加上一個“性”字的表述所帶來的後果不僅又産生了如“科學性”、“言語性”、“文化性”等類似的話語,更使語文課程的性質的爭論還在持續並樂此不疲。
四、如何表述語文課程的性質
任何事物的性質都是指這種事物所具有的特質,即本質屬性。而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也就是揭示事物概念的內涵,而揭示事物概念的內涵的最好辦法就是給這個事物的概念下定義,如“人是能夠製造和使用工具、會説話、會思維的動物”。課程也不例外,如“哲學是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關於世界觀的學問”,“物理是研究物質運動最普遍的各種形態的一般規律、各種運動形態之間的相互轉化和物質的結構的學科”。試想,如果我們把它們表述為“人的性質是 性”、“哲學的性質是 性”、“物理的性質是 性”是多麼滑稽。這樣的表述給人帶來的誤解與“語文是工具”或“語文的性質是人文性”等給人帶來的誤解同樣讓人無所適從。
語文課程的性質如何定位呢?如何揭示出語文課程的性質呢?我認為,可以這樣表述:語文是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語言的思想感情,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豐富語言的積累、培養語感、發展思維,使他們具有適應實際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提高學生品德修養和審美情趣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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