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雜憶--錢鐘書拒稿酬 周作人一稿三投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5日 14:24
陳詔
本世紀50年代初,我投身報業,在新聞日報擔任《人民廣場》副刊編輯。到1997年5月,在解放日報《朝花》副刊的編輯崗位上退休回家。其間40餘年的甜酸苦辣的前塵往事,不堪一一細説。然而我參加新聞工作,以副刊編輯始,以副刊編輯終,真可以説與副刊結下了不解之緣。
副刊需要眾多作家、藝術家、學者、名流的支持。副刊編輯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竭誠為他們服務,把他們的好稿組織到版面上來。50年代中期,“雙百”方針貫徹時,我作為一名初出茅廬的副刊編輯,勤於走訪,開始拜識巴金、靳以、傅雷、以群、羅蓀、唐、周瘦鵑、張恨水、魏金枝、熊佛西、梅蘭芳、吳湖帆、劉海粟等一大批名家,雖然接觸時間不長,但得益非淺,受惠無窮。80年代以後,我與當代作家聯絡較多,時間也較長,雖然談不上有什麼深交,但畢竟通過稿件這一媒介與他們建立起感情,掌握到他們的某些個性和特點。現把點滴回憶記述于後,以供副刊編輯們參考。
錢鐘書堅拒稿酬
錢鐘書先生淡泊名利,世所共知。他不喜歡別人宣傳他,稱讚他;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不貪財,而是對有些正當的收入,應得的報酬也淡然處之,甚至堅拒不納。
90年代初,我懷著孺慕之情,與他通信聯絡,懇求他惠賜稿件,但惜墨如金的錢先生一直未肯應允。後來經再三祈求,終於感動“上帝”,他寄來一首手錄的舊體詩《陳百庸屬題出峽詩畫冊》,使我欣喜若狂,並刊于1990年5月8 日解放日報《朝花》副刊上。按理説,錢先生以詩稿手跡見賜,已是莫大的面子,報社奉上稿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知他在信中言明:“萬弗寄酬,跋涉赴郵局,拙詩不值得也。”我想,錢先生高齡,身體又不好,去一次郵局領取微薄的稿費也費時費勁,於是想送他一盒高級印泥以抵稿酬之數。但錢先生回信又説:“稿費萬不敢領。印泥敝處已有四盒,更請勿費心費事,戔戔之數,即以充貴社福利基金已尾數,何如?此紙可充弟收據之用也。”最後,我只得買了一方凍石,請錢君先生刻了一方“錢鐘書”三字的印章,親自赴京送給錢先生,才蒙錢先生哂納。從這件小事中,可以看出錢先生確是“姓錢不愛錢”到極點了。
稿費是撰稿人的勞動所得,也是衡量稿件質量的一把標尺。所以有些作家對稿費比較重視,比較計較。有些作家還認為,稿費偏低,不是為了幾個錢,而是説明報社不重視他的精神勞動,不承認他的社會地位,缺乏品牌意識,因而副刊編輯應當慎重對待作者的稿費問題。但像錢鐘書先生那樣一再拒收稿費,卻是極罕見的。
蕭乾有信必復
蕭乾先生早年從事新聞工作,先後主編過天津、上海、香港三地的大公報《文藝》副刊達七年之久,所以他經常自稱為“文學保姆”,還在解放日報《朝花》副刊發表長文,暢談七年編輯文藝副刊的甘苦。蕭老認為:“編報紙副刊基本上是個服務性行業,正如這種行業所要求的,必須親切和藹,有眼力勁兒,手腳麻利,還得篤實可靠”,其服務範圍,包括組稿、編稿、改稿、發排、校對、通讀清樣,同作者讀者聯絡,以及奉寄報紙和稿酬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勤於寫信”,這是他身體力行長期保持的一條主要經驗。
我與他在90年代初相識。此後六七年中,他給我寫來的信有三十余封之多。每次我寫信給他,沒幾天就可以收到他的回信,真是做到有信必復。但字跡潦草,幾難辨認,蓋蕭老勤奮過人,高強度工作,而平時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極講究效率和速度,所有信件都是在百忙中倉促寫成的,他給我的一封最短的信,只有二十幾個字,很像一份電報。但有信總比沒信好,所以我們之間始終是氣息相通的,從來沒有隔閡之感。現在蕭老也溘然逝世了,前輩風範,令人緬懷不已。
張中行不準編輯刪改文稿
1994年春,我去北京組稿。市場報副刊編輯、青年作家伍立楊來訪,談及作家個性和編輯甘苦。他告訴我:張中行先生的稿子一字不能改動,連標點符號也錙銖必較。我當時未予重視,唯唯而已。後來,張老先生寄來稿件,果然發現上端有“請勿刪改”的附語,又在信中強調説:“此稿如尚可用,以不刪削為幸!”可見先生對刪改問題之重視程度,當然,先生的文章字斟句酌,一筆不茍,是毋勞編輯改動的。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有一次,他在一篇短文中,把“熒屏” 寫成“螢屏”,這顯然是他的筆誤,由於我過於信賴他,竟未發覺。幸虧他及時來信訂正,才沒有把這一錯字成為漏網之魚見諸報端。
要求編輯不刪改,説明作者對自己的稿件充滿自信,有“文責自負”之概,這當然是好事情。但有些作家,如周而復、于伶、荒煤等,卻又非常尊重編輯的勞動,以致來信殷殷囑咐:“文章長了一點,反正你們編輯有經驗,可稍加刪減” ;“寫得倉促,文字有不當之處,請加斧正”。這種謙虛態度,又不得不使我慎重對待,費時費勁一字一句地認真處理。我記得有一次某老作家在文章中引用清代詩人趙翼的名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也許他記錯了,竟把“數百年 ”寫成“數十年”,我就斷然把它改正。文章刊出後,老作家來信承認自己有誤筆,並對我表示感謝,從而説明編輯審稿,作為一道工序,還是有作用的,是必不可少的。
周作人一稿三投
周作人在抗戰期間投敵出任偽職,是他一生中無法洗刷的一大污點。但誰能想到,在50年代中期,在“雙百” 方針的催發下各報紛紛恢復傳統副刊之時,他居然又紅火了一陣子。據説,最初是人民日報副刊,經胡喬木同意,約周作人寫稿。接著,各大報聞訊也趨之若鶩,使周作人文章成為副刊的大熱門。不過,文章都署“遐壽”、“啟明”、“十堂”等筆名,一般讀者是不了解的。當時,我在新聞日報編《人民廣場》副刊,正苦於無緣結識周作人。有一天,鄧雲鄉兄偶然説起:周作人是他的老師,至今還有書信往來,我一聽高興極了,就請鄧雲鄉兄代為約稿。果然,不多久,周作人寄來兩篇署名“長年 ”的隨筆短文,其中一篇的題目是“節氣與陰曆”,主要觀點認為:陰曆根據月亮圓缺計算,而二十四節氣是説氣候的冷暖,應與太陽日照有關,因此應以《二十四節氣農事歌》中所説:“公曆節氣真好算,一月兩節不改變,上半年來五、廿一,下半年來七、廿三”來推算陽曆節氣,最為簡便。這個意見是很符合科學原理的。
這兩篇文章都在1957年8月份刊諸報端。我寄去報紙,匯上稿費,周作人來信表示感謝。但後來發現,早在 1957年3月7日,周作人以“農曆與漁歷”為題,曾在工人日報刊登過內容基本相同,文字略有出入的文章。到1963 年9月,他又在香港新晚報上寫了一篇文字稍稍改動的《農曆與漁歷》,足見他以同一內容,幾經修改,分作三次發表,或者説,是一稿三投,蒙了包括我在內的好多讀者和副刊編輯。
誰都知道,一稿多投,是撰稿者的大忌。過去出版單位發現有此情況就要扣發稿費,甚至要公開批評。但在改革開放以後,這一禁令已逐漸鬆弛,據我所知,有些老作家的有些稿件,都事先言明,此稿同時寄給臺、港報紙,望大陸報紙諒解。蓋老作家年事已高,作品的産量有限,為了增加他們的經濟收益及應付各方面的索稿,他們一稿多投,得到副刊編輯們的認可和諒解。現在,一稿多投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了。
(摘自1999年8月26日《文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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