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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時代的農業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5日 16:42

  以種植生産為主的自然經濟開始形成

  夏、商、西周時期,農牧業生産有較大的進步。到周代,穀物種植業己發展戍為社會經濟中最重要的生産部門。相比之下,畜牧業在社會經濟中的比重下降了,採集狩獵活動則已完全成為農業經濟的補充。

  夏王朝的中心活動地區主要在黃河中下游伊、洛、濟等河流沖積的黃土地帶及河、濟平原上。這裡是適合於農企生産的地方。相傳禹臣儀狄開始造酒,而秫酒(糯米酒)是少康開始製造的。用糧食釀酒,説明農業生産有了較大發展。

  商代自盤庚遷殷後,農業已成為重要的社會生産部門。有人作過統計:經過整理的殷墟出土甲骨片,與農業有關的上四、五千片之多,其中又以占卜年成豐歉的為最多。占卜畜牧的卜辭很少,卜黍、稷“年”和其他“受禾”“受年”的卜辭合計卻有二百條左右。説明農業的重要性超過了畜牧業。


  周人最初生活在適於種稷的黃土高原,很早就是一個經營農業的部落。《詩經》,是現存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其中有十多篇專門描述農業生産的詩篇,充分反映了當時農業的狀況。《豳風七月》就是一首完整的農事詩。詩中敘述了每月所從事的農務、女工及採集、狩獵等事項。其他諸如《周頌臣工》、《大雅生民》、《大雅綿》、《小雅甫田》等等也都能反映當時農業生産的情況。

  周代農業生産工具雖然仍多為木、石、骨、蚌所制,但金屬農具使用日漸增多。“命我眾人,庤乃錢镈,奄觀铚艾”。錢為鏟類,镈為鋤類,铚艾是收割工具,這些農具大都為金字旁,即是使用金屬農具的一例。人們在生産中採用協作的方式,於是有“千耦其耘”、“十千為耦”的説法。

  《詩經》中所載糧食作物的名稱有21個,但多同物異名或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種,歸納起來,它們所代表的糧食作物只有六七種,這就是粟(亦稱稷、禾,其品質優良者稱粱)、黍、菽(大豆,或稱荏菽)、麥(包括小麥——來和大麥——牟)、稻(水稻或稱稌)和麻(大麻,其籽實稱苴或蕡)。在這些作物中,粟和黍最為重要。從原始時代到商周,它們是黃河流域、從而也是全國最主要的糧食作物。尤其是粟,種植更廣。粟的別名稷,用以稱呼農官和農神,而“社(土地神)稷”則成為國家的代稱。

  耕作制度和耕作技術

  原始農業實行撂荒耕作制,一般是耕種幾年之後,便要拋荒,重新尋找新的土地來源。這種耕作制在商代仍然存在,有人認為,商代多次遷都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撂荒。但到了西周時代,便開始進入到休閒耕作制。《詩經》及《周易》中有葘、新、畬的記載。《爾雅釋地》:“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三歲曰畬”。 葘田,指休閒田,任其長草;新田是為休閒之後重新耕種之田,畬田則是耕種之後第二年的田,田中已長草,但經過除草之後,仍可種植。葘、新、畬記載的出現,表明以三年為一週期的休閒耕作制度已經出現,是農業技術進步的一個標誌。


  夏商西周時期,農業生産技術的一個重大進步便是壟作的出現。壟作的出現,可能與解決排澇和灌溉的問題。北方地區的自然條件雖然是以乾旱為主,但夏季作物生長高峰時期出現的集中降雨也會導致洪澇。壟作最初主要是與排澇有關。壟,時稱為“畝”,《詩經》中有所謂“乃疆乃理,乃宣乃畝”,也就是平整土地,劃定疆界,開溝起壟,宣泄雨水的意思。當時人們在進行這兩項工作的時候,非常注意地勢高低和水流走向,於是要求“自西徂東”,“南東其畝”,目的就在於排澇。

  壟作的出現雖然是與排澇有關,但卻對後來農業技術,如抗旱保墑的代田法等的出現産生了重大的影響,而且也影響著栽培技術的進步。《詩經大雅生民》中有“禾役穟穟”之語,“禾役”指禾苗的行列,表明當時已有分行栽培技術的出現。分行栽培的出現又為除草和培土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一部農業的歷史在某種程度上來説,是與雜草做鬥爭的歷史。原始的刀耕火種只能清除播種之前的雜草,但在播種之後,有些雜草又隨作物一同長出,有些雜草不僅辨認困難,且清除起來也要比播種之前困難得多,為使莠不亂苗,是有中耕除草的出現。所説,商代卜辭中已有耨草的記載,到西周時期,有關中耕除草的記載就越來越多了,《詩經小雅甫田》:“今適南畝,或耘或耔,黍稷薿薿”。耘,即中耕除草;耔,即培土。薿薿,則是生長茂盛的樣子,表明當時人們已認識到,經過中耕、除草和培土,作物就可以生長茂盛。耘在周代,又稱為“麃”或“穮”。《詩周頌載芟》“厭厭其苗,綿綿其麃”。麃,即耘田鋤草的意思,《説文》:“穮,耕禾間也。從禾,麃聲。”也就是今天所説的中耕。中耕除草,已成為一項經常性的農活。《左傳.昭公元年》:“譬如農夫,是穮是穮”。當時田間雜草主要有荼、蓼、莠、稂等。而後二者又是其中為害最烈者,《詩經》中有“維莠驕驕”、“維莠桀桀”的描寫。莠,即谷莠子,亦叫狗尾巴草;稂,即狼尾巴草。是谷田或黍田內最重要的伴生雜草。

  後來的農業實踐證明,中耕除草還具有抗旱的作用。但當時人們對此並無認識,抗旱還主要借助於灌溉來解決。《小雅白華》中又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詩句,這是有關稻田引水灌溉的最早記載。但當時使用最多的還可能是取水灌溉,即《大雅#酌》中所謂的“挹彼注茲,可以濯溉”。

  在除草的同時,還開始了治蟲。卜辭中有蟲害的記載,而《詩經》中則有治蟲的方法。《詩經小雅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螟、螣、蟊、賊分別是就其為害作物的部位而言,對害蟲所做的分類。食心曰螟,食葉曰螣,食根曰蟊,食節曰賊。這也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農作物害蟲分類。從“秉畀炎火”一句來看,當時人們已經利用某些害蟲的趨光性以火治蟲,唐代姚崇説:“秉畀炎火者,捕蝗之術也。”朱熹《詩集傳》説:“姚崇遣使捕蝗,引此為讓,夜中設火,火邊挖坑:且焚且瘞。蓋古之遺法如此。”這説明以火光誘殺害蟲的技術在三千年前的西周時代已經萌芽了。

  從《詩經》中可以看出,當時所種的糧食作物種類有很多,《豳風七月》詩中有“百谷”之稱,但提到名字,並且是種植較多的是黍、稷、禾、麻、菽、麥、稻六種。從品種上來説已有早熟、晚熟、早播和晚播之分,晚熟的品種稱為“重”,早熟的品種稱為“穋”,早播的品種稱為“稙”,晚播的品種稱為“穉”。當時還有“嘉種”的概念,《大雅生民》:“誕降嘉種,維秬維秠,維穈維芑”。秬(黑黍)和秠(一稃二米)是黍中的優良品種,穈(赤苗)和芑(白苗)則是粟中的優良品種。嘉種的出現與選種有關。“生民”一詩中所謂“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即是對選種的描寫,黃茂方苞,即是説要求選擇色澤鮮黃、肥大而又飽滿的種子。

  園藝、蠶桑和畜牧獸醫

  蔬菜和果樹的種植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最初人們把蔬菜和果樹或與糧食混種在一起,或種在大田疆畔、住宅四旁。後來人們才認識到,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於是出現了田圃的分家。商周時逐漸出現了不同於大田的園圃,用於專植果樹和蔬菜。卜辭中已有表示圃的字,從字形上來看表示在一定範圍生長著草和木。它的形成有兩條途徑:其一是從囿中分化出來。上古,人們把一定范的土地圈圍起來,保護和繁殖其中的草木鳥獸,這就是囿,有點類似現在的自然保護區。在囿中的一定地段,可能由保護到種植某些蔬菜果樹等。其二是從大田中分化出來。如西周有些耕地春夏種菜蔬,秋收後修築堅實作曬場。《詩經》中記載了專門用於蔬菜種植的“場圃”。場圃是從大田中分化出來,春夏種菜蔬,蔬菜收後,修築堅實作曬場,以“納禾稼”。商周時期,由於還保留相當程度的採集經濟成分,食用蔬菜的種類,所《詩經》所載,有20多種,但栽培的蔬菜作物則主要有葵、韭、瓜、葫和蕓等。果樹種類,據《夏小正》的記載有杏、梅、桃、棗和栗等,其中至少杏和梅是人工栽培或人工保護的。

  《詩經》中所載的各種植物中,桑出現的次數最多,超過主要糧食作物的黍稷。從詩中可以看出,當時既有大面積的又桑林、桑田,也廣泛在宅旁和園圃中種桑。出現的地點則有今山西、山東、河南、陜西等省。再與其他文獻參照看,當時的蠶桑生産幾乎遍及整個黃河流域。養蠶最早的文字記載要算《夏小正》三月:“妾子始蠶、執養宮事”。宮,即養蠶專用的蠶室。説明養蠶已在室內進行。《詩經七月》:“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也説明蠶已在室內飼養。室內養蠶需要採桑,《詩經七月》中有:“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講的都是採桑的事,從中可知當時的桑樹大多為喬木桑,但也出現了一種低矮的桑樹——女桑。《夏小正》把養蠶列為要政之一,可見養蠶的規模已經較大了。大規模的養蠶,必有大規模的種桑。“十畝之間兮,桑者閒閒兮”可以為證。

  除了種桑養蠶以外,《詩經》中提到的衣著原料還有葛、大麻、苧麻、菅和褚等,以及動物的皮毛等。當時已採用“漚制”和“煮制”方法來加工麻類纖維。

  夏、商、西周時期,雖然以種植業為主的自然經濟已經形成,但畜牧業在社會經濟部門中仍然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尤其是對於富貴人家和國家政權來説,畜牧顯得更為重要。為其可以改善生活,豐富祭祀,鞏固國防,在一個“國之大事,惟祀與戎”的時代,畜牧委實不可少矣。

  夏代有專門從事畜牧業的人和部落。古書有“萊夷作牧”的記載,“萊夷”就是就是畜牧部落之一。商周畜牧業在社會經濟中所佔的比重相當大。商代畜牧業相當發達,卜辭祭祀用牲名目繁多,數量很大,一次百頭以上者不乏其例,最高用牲量一次達“五百牢”或“千牛”。周人雖然以農業發跡,但畜牧業在周代經濟生活中仍很重要。《詩經》中有一首“考牧”詩,反映的是當時畜牧業生産的情況,“三百維群”,“九十其犉”。可見當時牧群的規模是不小的。當時地曠人稀,原野不能盡辟,農田一般分佈在都邑的近郊,郊外則辟為牧場。《爾雅釋地》:“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對原野中農田和牧場的規劃,被稱作“井牧田野”。從《詩經》看,當時確實是劃出了放牧牛羊和馬的各類牧場的。而《周禮》則記載了組織嚴密分工細緻的牧政。

  新石器時代,後來人們所飼養的一些動物,所謂“六畜”都已齊備。商周時期,馬的地位顯著提高,廣泛用於戰爭,狩獵和交通運輸。養馬業受到重視,官營養馬業中,對於馬的放牧、飼養、調教、乘禦、保健等都有專人負責。這一時期,象和鹿也成為人們的馴養對象。《呂氏春秋古樂》中有“商人服象,為虐于東虞”之説,而《詩經大雅靈臺》則有“王在靈囿,#鹿攸伏”之句,説的是周天子在靈囿養鹿取樂的事。商周時期,鴨、鵝等水禽開始飼養。鴨,古稱鶩,係由野鴨(鳧)馴化而來,馴化之後又稱家鳧,或舒鳧。鵝,古名舒雁,係由雁馴化而來的。

  圖,西周鴨尊


  夏、商、西周時期,畜牧獸醫技術較之於新石器時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於種植業的發展,放牧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於是對於牲畜的飼養管理,在採用放牧的同時,圈養已很普遍。甲骨文中有反映圈養的文字,而《詩經》中更有不少圈養的記載,如“執豕于牢”,“乘馬在廄”等。適應圈養的需要,在商代出現了割草作飼料的飼料生産。更有以糧食來秣馬。但商周時期,最通行的做法可能還是圈養與放牧相結合。《周禮》中既有“圉師”負責圈養,更有“牧師”負責放牧。

  商周時期,家畜的繁育技術也已出現。特別是對於馬的繁育技術有一套較為成熟的作法。《夏小正》中有五月“頒馬”的記載,就是指別馬雌雄,分群放牧。這樣做是為了防止亂交、保護孕畜和便於控制牲畜交配與生育季節。《周禮牧師》提到了“中春通淫”,這就是説,馬匹平時是化牡分群放牧的,至仲春之月則合群配種,配種之後再“頒馬”,分群放牧。母馬春季配種,次年生産後,正值天氣轉暖,對養育幼馬是有利的。為了適合馬配種繁殖的需要,提出了牝馬牡馬的比率。《周禮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鄭玄注引鄭眾的解釋是:“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這樣能使母馬不空懷,提高産駒率。為了保持這一比率,對於不適於作種馬的雄馬採取去勢(“攻特”)的辦法,以改良馬的品種,提高配種質量。對於留作種馬的公馬,《周禮》中還有“佚特”一項。“特”是留作種馬用的公馬,俟通逸,“佚特”就是使種馬逸而不勞,保證其充沛的精力。對於懷孕的母馬和生下不久的幼馬則有“執駒”一説。這些反映當時的畜牧技術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商周時期還出現了獸醫。獸醫最早的記載見於《周禮》,獸醫,包括“療獸病(內科)”、“療獸瘍(外科)”兩項,還有專療馬病的“巫馬”,以至為良馬保健的“趣馬”等。夏商周時期,獸醫學上的最大成就募過於閹割術的出現。《周禮》中“攻駒”和“攻特”,指的就是對於公馬的閹割,《周易》説:“豮豕之牙,吉”,則是説,閹割過的豬性情溫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閹割技術的發明對於動物的馴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大概早期的家畜雖已馴化,但還保留了一些原始的野性,經過閹割之後,野性受到一定的限制,這對於家畜的圈養大有裨益。


  農業生産實踐中積累的生物學知識

  如何能治理好農業,充分利用動植物資源,除了在農業技術上採取一切措施之外,還需要相當的生物學知識,同時農業的實踐也促進了生物學知識的積累。

  《周禮》中有“司土”一職,是為總管農業的中央官職。其職責是:“以天下土地之圖,周之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其下屬“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週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為法,而懸于邑閭。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下出斂法,掌均萬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興。”“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稻人”,“掌稼下地,……澤草所生,種之芒種。”這些工作都要求具有生物學,特別是其中的形態、分類、生態等方面的知識,只有這樣才能辨別名物和辨穜稑之種,才能根據土壤的狀況選擇相應的作物和品種,做到因土種植。

  夏、商、西周時期,主要是依據以下的一些標準來進行動植物分類的:

  一是顏色。前面提到的農作物中的嘉種秬(黑黍)、穈(赤苗)和芑(白苗)就是根據顏色來劃分的。這種分類在動物分類中就更為普遍,以白、黃、幽(黑)或#(LI)(黑色)、駁(雜色)等命名的牛、馬、羊、豕都有。

  二是大小。大兇、駒(小馬)、童牛。

  三是性別。在字中以“土”表示雄性動物、以“匕”表示雌性動物。如牡(公牛)、牝(母牛)等。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對於某些植物的性別也有所認識,如稱雌麻為苴。有時古人還根據繁殖狀況來分類,如今歲落地來年自生於田的稻,稱為“秜”。

  四是功能和用途。如馬就依據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為種馬、齊馬、道馬、田馬和駑馬。在農作物方面,晚種而早熟的稱為“穋”,早種而晚熟的稱為“重”。

  五是外形。馬有脊鬃、長尾等主要特徵。牛與羊均有角,但牛角大、羊角小等。在農作物方面。禾,表示植株;粟,表示谷實;而米,則表示去殼之後的胚乳。

  總之,商周時期無論是植物,還是動物都是以直觀的性狀特徵為分類的依據,在文字中將同形的動植物以同一偏旁示之,以歸其類,這一分類為後世分植物為草、木;分動物為蟲、魚、鳥、獸分類系統之雛形。在動物分類之中,由於獸類的體型較大,更為直觀,所以當時對於獸類的類別認識較為清晰,從文字結構上來看,當時就已將獸類劃分為犬類、豕類、牛羊類、馬類和虎豹類等。

(編輯:肖闊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