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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留學概況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9日 09:40)

  地理:美利堅合眾國位於北美洲中部,領土還包括北美洲西北部的阿拉斯加和太平洋中部的夏威夷群島。北與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和墨西哥灣,西臨太平洋,東瀕大西洋。面積937.2615萬平方公里,本土東西長4500公里,南北寬2700公里,海岸線長22680公里。大部分地區屬於大陸性氣候,南部屬亞熱帶氣候。中北部平原溫差很大,芝加哥1月平均氣溫-3℃,7月24℃;墨西哥灣沿岸1月平均氣溫11℃,7月28℃。

  簡史:原為印第安人聚居地。15世紀末,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等開始向北美移民。英國後來居上,到1773年,英國已建立了13個殖民地。1775年爆發了北美人民反對英國殖民者的獨立戰爭。1776年7月4日在費城召開了第二次大陸會議,組成“大陸軍”,由喬治華盛頓任總司令,通過了《獨立宣言》,正式宣佈建立美利堅合眾國。1783年獨立戰爭結束,1787年制定聯邦憲法,1788年喬治華盛頓當選為第一任總統。1812年後完全擺脫英國統治。1860年反對黑奴制度的共和黨人亞伯拉罕林肯當選總統。1862年9月宣佈《解放黑奴宣言》後,南部奴隸主發動叛亂,爆發了南北戰爭。1865年,戰爭以北方獲勝而結束,從而為資本主義在美國的迅速發展掃清了道路。19世紀初,隨着資本主義的發展,美國開始對外擴張。在1776年後的100年內,美國領土幾乎擴張了10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國力大增。

  政治:1776年7月4日制定了憲法性文件《聯邦條例》。1787年5月制定了憲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屆國會宣佈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為獨立、統一國家的成文憲法。兩個世紀以來,共制定了27條憲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國會通過的包括保證信仰、言論、出版自由與和平集會權利在內的憲法前10條修正案,後通稱“民權法案”(或“權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過的關於廢除奴隸制度和承認黑人公民權利的第13條和15條修正案;1951年通過的規定總統如不能行使職權由副總統升任總統的第25條修正案。憲法的主要內容是建立聯邦制的國家,各州擁有較大的自主權,包括立法權;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鼎立,並相互制約。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總統,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職權集中於總統一人,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不對國會負責。總統的行政命令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總統通過間接選舉産生,任期四年。政府內閣由各部部長和總統指定的其他成員組成。內閣實際上只起總統助手和顧問團的作用,沒有集體決策的權力。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由參議院和眾議院聯合組成。國會的主要職權有:立法權、行政監督權、條約及官員任命的審批權(參議院)和憲法修改權。對總統、副總統的復選權等。兩院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産生。參議員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1/3。眾議員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額選出,共435名,任期兩年,期滿全部改選。

  兩院議員均可連任,任期不限。參眾議員均係專職,不得兼任政府職務。此外,國會可通過不需要總統簽署的決議案,它們無法律作用。國會對總統、副總統及官員有彈劾權,提出彈劾之權屬於眾議院,審判彈劾之權屬於參議院。美國設聯邦最高法院、聯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別法院。聯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組成,終身任職。聯邦最高法院有權宣佈聯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無效。

  留學概況:

  美國的教育無論從數量上、質量上均堪稱上世界一流:美國是世界上教育事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目前全美擁有3600多所高等院校,是世界上第一個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國家;美國的高等院校被公認為全世界最具競爭性的高等院校,據國際教師協會評估,全世界最佳的10所大學中,美國就佔了6所;美國還是全球擁有外國留學生最多的國家,約佔當年世界各國招收的外國留學生總數的三分之一,稱全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美國高等院校半數以上為私立,因為這些大學最初主要是由教會和其它宗教團體創立的,雖然今天這些學校依然同教會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絡,但卻不再以宗教教育為主了。全美50個州中,幾乎每個州至少都有一所由州政府或當地出資創辦的公立大學,雖然經費來源與私立大學不同,但學制和課程設置並無多少差別。

  美國高等院校師資隊伍實力雄厚、學歷高,教師要在四年制高等學校任教,通常必須獲得博士學位,並在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上適應專業需要。高校教師在職期間競爭十分激烈,教師開設的課程如果在二個學期內選修學生人數達不到最低標準,就面臨着被解聘的可能。

  美國高等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師在每學期開始時給學生佈置大量的閱讀書目和材料,培養學生自學和學術研究能力,在此基礎上完成課程論文,得到學分。學生平均每學期能修滿16至18個學分,四年制的本科生要想獲得學士學位,必須按規定修滿120至128個學分,通過考試和撰寫學位論文,合格後才能獲得學位。

  美國高等院校規定,大學畢業獲得學士學位或相應的學位後才有資格繼續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學位體制採用五級制,即:準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和第一專業學位。其中,碩士學位分為兩種:一種必須撰寫學位論文,另一種不要求寫論文,但對學分有更高的要求,同時還要進行口試和筆試。進入碩士和博士學習階段,導師根據每位學生的個人情況制訂學制,加以指導。

  美國高等院校實行三種學期制:二學期制、三學期制和學季制,一學年通常約為34周,8月或9月開課,次年5月或8月結束。碩士學位學制通常為二學年,博士學位為2至3年。博士研究生由幾名專家和教授組成的指導小組負責具體指導,專業考試合格,通過博士論文答辯後獲得學位。

  美國高等院校以多種途徑為大學生提供各种經濟資助,如獎學金、助學金、校內長期低息貸款、短期貸款、校長長期低息貸款、聯邦政府勤工儉學計劃、校內外兼職工作等。

責編:張娜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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