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管

來源:新華網 | 2024年10月12日 17:15
新華網 | 2024年10月12日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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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高敬)記者11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海洋環境問題的根子在陸上,入海排污口是陸源污染物進入海洋環境的最後一道“閘口”。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指導沿海地方深入推進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逐步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數,納入臺賬管理的入海排污口數量大幅增加,急需通過出臺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入海排污口設置、備案、監測、執法等具體監管要求,為規範和加強入海排污口全鏈條監管奠定基礎。

  此次印發實施的管理辦法,按照“全面覆蓋、分類管理、全過程監管”的原則,細化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要求,建立入海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全面覆蓋,即將所有類型的入海排污口全部納入監管。過去排污口監管的主要對像是工業排污口和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口等,但排查發現沿海地區存在大量規模以下養殖排污口、生活污水散排口等,並存在違規設置、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問題。因此,管理辦法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相銜接,將監管對象覆蓋到排查發現的所有類型排污口。分類管理,即按照入海排污口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兼顧考慮目前監管基礎,將其分為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一般管理三類。全過程監管,即包括入海排污口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要求。

  生態環境部將完善全國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通過日常調度、駐點幫扶、核查抽測等手段,加大對地方的指導督促,並及時開展調研評估。

編輯:姚敏 責任編輯:丁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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