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3月1日起實施

來源:央廣網 | 2024年02月29日 16:56
央廣網 | 2024年02月29日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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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廈門2月29日消息(記者 吳馨驊)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海洋經濟是廈門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3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規定》以加快建設海洋強市,打造國際特色海洋中心城市為目標,遵循“不重復、有特色”的原則和“敢於突破、不求大而全”的思路,為廈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法治保障。

       《規定》共35條,重點聚焦本市區位優勢和産業特色,進行相應制度設計;以促進海洋經濟産業發展為脈絡,串聯起行政管理、産業佈局、生態環境、區域協同、要素支持、服務保障等內容。

       廈門海域面積僅為333平方公里,如何充分利用現有海洋資源,協調佈局海洋産業是廈門海洋經濟發展面臨的一大挑戰。通過制定相關法規,解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應對海洋經濟發展中的挑戰和衝擊,是實現廈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與以往管理型立法不同的是,《廈門經濟特區海洋經濟促進規定》屬於促進型立法。廈門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吳濤表示:“促進型立法能加強立法針對性,以問題為導向,推動和解決制約海洋經濟發展的一些制度性問題、體制性障礙,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整體政策空間。”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劉超認為,民眾在促進型法規中呈現較為主動的角色,《規定》中對於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涉海企業、社會組織等地位予以保障,充分發揮其能動性,調動其參與海洋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制定專門綜合性法規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是廈門市深入貫徹落實“海洋強國”戰略、加快建設“海洋強市”的具體舉措,將著力解決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為廈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有效的法治保障。廈門市海洋發展局一級調研員吳東凱表示,未來,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將通過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平臺等評估手段,跟蹤《規定》的知曉度、配套文件制定情況、重點條文落實情況等,科學評估《規定》實施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編輯:李健 責任編輯:丁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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