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怎麼建

來源:深圳特區報 | 2023年05月23日 16:37
深圳特區報 | 2023年05月23日 16:37
原標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怎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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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顏慶雄

  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在國家“海洋強國”戰略背景下,深圳向海發展的責任和使命不斷強化。日前,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編制的《深圳市海洋發展規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出臺,標誌著“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深圳方案”也全面發佈。本期“思與辨”就該問題進行討論。

  ■ 主持人:趙 鑫

  ■ 嘉 賓:王義桅(中國人民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副院長、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李長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博導)、黃慶波(大連海事大學深圳研究院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研究中心、大連海事大學深圳國際海事可持續發展中心教授)

  《規劃》是指導深圳未來海洋經濟發展的總體方略

  主持人:《規劃》出臺的意義有哪些?

  王義桅:地球表面71%被海洋覆蓋,我們強調可持續發展,除了陸地的可持續發展外,還有海洋。尤其是陸地發展受限以後,人類的目光投向了海洋。海洋不僅是未來能源、科技、原材料的源泉,還是經濟的重要增長點,也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點。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理應在海洋治理上先行先試,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拓展到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系統治理,同時加強新型海洋文明建設,構建基於數字文明與生態文明的新型海洋文明,強調人海合一的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規劃》為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謀篇佈局,對於深圳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擴大開放和參與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李長安: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對於我國來説,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離不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廣東是我國海洋經濟強省,而深圳是海洋經濟強市。此次《規劃》的出臺,不僅為深圳海洋經濟的發展勾畫了藍圖,也為全市經濟發展創造了新增長極,為我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

  黃慶波:《規劃》出臺具有承前啟後的重大現實意義。《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推進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設成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之後,深圳相繼出臺了《關於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關於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實施方案》以及《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逐步豐富了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內容。此次《規劃》的出臺,是對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是指導深圳未來海洋經濟發展的總體方略。《規劃》準確把控了海洋經濟未來的發展方向,提出的“全球海洋經濟引領者”“全球海洋科創新標桿”“全球海洋文明示範區”“全球海洋協作主平臺”四個發展定位,突出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經濟、科技、綠色”等核心要義。

  産業是支撐海洋經濟發展的關鍵

  主持人:2022年,深圳海洋生産總值佔GDP比重為9.7%,從《規劃》設定的指標看,2035年海洋生産總值佔GDP 的比重要達到13%。要達到這一目標,您認為深圳主要的發力點在哪?

  黃慶波:一是項目牽引。堅持以項目建設為抓手,聚焦海洋高端裝備、海洋生物醫藥、航運服務、涉海旅遊、海上新能源等新興産業,佈局一批大項目,儘快培育深圳海洋經濟支柱産業。二是科教推動。吸引更多海洋大學和涉海科研院所入駐深圳,增加海洋智庫和海洋産業園數量,形成産業、金融、法律、全球治理等領域的涉海人才集聚效應。三是區域聯動。加強“深莞惠”“深惠汕”“粵港澳”“廣深港”區域聯動發展,拓展海洋經濟發展空間;推動與北部灣、海南自由貿易港、福建等地互動發展,打造國家南部海洋經濟圈。

  王義桅:海洋經濟的發展首先要靠科技,圍繞海洋生物醫藥、海洋資源能源開發、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開展海洋關鍵技術攻堅,推動成果轉化,促進關鍵技術國産化。同時,要普及海洋知識、深化海洋教育、培養海洋人才,在海洋科技創新的源頭髮力。現在追求的GDP不是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的GDP,而是更高質量、更有科技含量的GDP,它意味著可持續發展,代表新型海洋文明。

  李長安:深圳要從三個方面發力:首先是産業。産業是支撐海洋經濟發展的關鍵。《規劃》已經提出要加強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油氣、海洋電子信息、海工高端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等産業的建設。其次是創新。科技創新在海洋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産力,發揮科技創新對海洋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作用,著力推動各類科技資源向海洋産業集聚。再次是人才。要強化創新型海洋人才培養導向,選拔培養一批海洋基礎研究優質人才和應用型、技能型、複合型海洋人才,形成多層次、立體式的海洋人才培養模式。

  産業下海的意義在於促進海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主持人:《規劃》提到要引導“産業下海”,您如何理解?産業下海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黃慶波:産業下海主要是引導電子信息、生物等現有陸域優勢産業向海洋領域拓展延伸,全面提升海洋産業發展能級。産業下海既可以推進陸海産業經濟融合,實現陸海資源互補協調發展,又可以為深圳産業鏈延伸提供更大空間。産業下海的週期長、工程量大、成本高、風險大,需要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産業下海中應注意三個問題。一是要加快完善海洋基礎設施,提供更充足的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解決“下海企業”的後顧之憂。二是要發揮政府頂層設計作用,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形成投資主體多元、投資方式多樣、投資規模持續增加的投融資體系,為新興産業“下海”奠定基礎。三是要注重陸海統籌的全域生態保護,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李長安:産業下海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補短板”,比如相比青島、上海等海洋經濟發達的城市而言,深圳海洋經濟的總量仍有待提升,海洋産業結構有待優化,高端海洋産業發展相對不足,優勢産業下海難,海洋科技源頭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不足,缺乏海洋成果轉化重大平臺等。因此,政策必須凝心聚力,加強地區協作,強化科技引領,儘快把深圳打造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王義桅:産業下海的意義在於促進海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海洋科技是海洋産業的重要支撐,海洋産業下海可以引進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備,促進海洋産業的創新和發展,引領和帶動海洋産業的升級和轉型。要注意相關規則體制機制標準的建立,一方面要建章立制,規範相關主體行為,利用海洋的同時保護好海洋;另一方面出臺相關産業扶持政策,鼓勵産業下海,支持新興産業發展。

編輯:陳瑞姬 責任編輯:丁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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