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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出面力阻美刊披露政府竊聽事件曝光內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0日 18:00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消息:近日,布什授權竊聽境內電話一事在國際社會引發軒然大波。據美國《新聞週刊》12月20日報道,布什曾阻止《紐約時報》對此事加以報道。報道稱,布什此如此著急並不令人感到奇怪。布什政府之外的律師們稱,這一作法顯然違反了1978年的外國情報監視法。

  12月6日,布什曾在總統橢圓形辦公室召見了《紐約時報》的出版商阿瑟蘇茲伯格和主編比爾凱勒,試圖親自勸説《紐約時報》不要發表這一報道,他的努力並沒有獲得成功。《紐約時報》不願意對那次會見予以評論,但是人們可以想像總統的絕望程度。

  問題並不是布什在他的新聞發佈會上所説的那樣:報道此事將有損國家安全。他將此與911之前媒體披露本拉登使用衛星電話一事相提並論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實際上所有的美國穆斯林一直都懷疑政府可能在監聽他們的通話。

  布什聲稱,我們談論這一項目將有助於敵人,但他的這段話並無證據,甚至沒有合理的假設。報道此事並不是一個“可恥的行為”,這是一個在政府任職的愛國者正試圖阻止總統的奪權行為。

  布什如此急於阻止《紐約時報》刊登這一報道是因為他知道這將披露他是一個違法者。《紐約時報》已將這一報道扣發了一年多的時間。他堅持説,他有憲法和國會授權法案賦予的權力,但是憲法明文要求總統遵守法律。“911”之後的國會授權總統使用“所有必要力量”來打擊恐怖主義的法案顯然是指軍事干涉。法案沒有廢除憲法,也沒有允許總統借反恐之名為所欲為。

  竊聽事件報道最令人感到困惑的是1978年法律建立了一個特別法庭來批准竊聽行動。自1979年以來,這個法庭批准了數萬次的竊聽行動請求,它只駁回了四項竊聽行動的請求。沒有跡象表明現存的制度反應緩慢或者在任何方面需要採取額外的憲法措施。

  國會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將對此進行討論。如果民主黨重新奪回國會,甚至會出現有關呼籲彈劾總統的文章,1974年對尼克松提出的彈劾指控的部分內容就是相似的權力濫用指控。

  與此同時,布什不太可能採取肯尼迪總統1961年的作法。在肯尼迪總統成功地淡化《紐約時報》有關豬灣事件的報道後,他對《紐約時報》的編輯説,他希望報紙能夠在這之前就刊出報道的全文,這樣他就可以避免在古巴遭到如此的慘敗。

  布什總統知道《紐約時報》刊登這一報道將會給他剩下的總統生涯製造很大的尷尬和麻煩。正是為了這個原因,布什試圖阻止《紐約時報》報道這一事件。

責編: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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