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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線](2月19日)“打車”的女孩兒、縱火案發生之後、大學畢業生戶口問題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9日 14:15)

  CCTV.com消息(法治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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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現場:“打車”的女孩兒

  [演播室]]2003年11月以來,深圳市福永鎮一帶連續發生系列搶車案件。根據多名受害人反應,他們在被搶之前,都搭載過一名18歲左右,帶四川口音的女孩兒。

  [解 説] 一位受害人向警方報案稱:他搭載一名年輕女孩兒到達目的地,女孩兒剛下車,就有幾名青年男子搶走了他的車。受害人説,那名女孩兒在乘車時曾經用過他的電話。警方經過分析認為,坐他車的那個女孩兒很可能就是搶劫者的團夥,而女孩兒所打的電話就是為了通知同夥。

  [採 訪]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察局四大隊大隊長羅軍:我們抓住了其中的一個環節,女的作案人,搭車以後,她要和預伏的同夥聯絡,當時因為女的作案人,電話沒電了,就用了車主的手提電話打了一次電話,也就是打給同案犯,叫做好準備,準備實施搶劫,我們抓住這個電話號碼,主要從這個電話號碼擴展開來。

  [解 説] 警方判斷,搭車的女孩兒很有可能在搶車團夥中負責最初的一個環節—即誘騙目標車輛前往預定地點。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警方對這名搭車的女孩兒展開調查並且很快獲得了她的資料:張艷,女,18歲,四川榮昌人。根據她的照片,辦案民警很快在福永鎮的一家理髮店發現了張艷的行蹤,

  [解 説] 負責監控的民警發現張艷一連幾天始終呆在理髮店裏,並沒有異常舉動。數天后,監控民警發現一個可疑男子來到理髮店找張艷,警方隨即對這名可疑男子展開調查,結果查明該男子名叫唐清強,28歲,四川人。警方判斷,唐清強與張艷很有可能是同夥,理髮店很有可能是張艷和唐清強聚集的窩點。正當警方加緊調查的時候,深圳市福永鎮又發生一起搶車案。搶車前同樣有一名女孩兒搭乘過受害人的車。受害人陳某講述了自己被搶的細節。

  [採 訪] 受害人:到了目的地她説有個朋友還要找他讓我等一下,等會還要用你的車。説完就下車了,她一下車,兩邊就闖出了兩個人來,後面跟著也上來兩個,後面兩個人馬上拿匕首頂住我的脖子,動作很快地將我弄到後面,一個人在後面按著我,拿著刀子叫,動作快一點,他動一動就馬上捅死他,後來,他拿著包裝的膠紙,先封眼後封嘴,手和腳就全被綁好了,將我這人好像打包一樣,把我這個人全部打包,放在福永很偏遠的地方。

  [解 説] 辦案民警收集了包括犯罪嫌疑人張艷和其同夥唐清強在內的一些照片,讓受害人進行仔細辨認。陳某指認張艷就是搭他車的女孩兒,而唐清強就是搶他車的人。然而就在案情逐漸明朗的時候,一個壞消息傳來,張艷和唐清強從理髮店裏消失了。

  [解 説] 一個男孩的出現使警方的偵破工作出現了轉機。這個男孩綽號叫“小孩子”,由於在街上偷手機,結果被警方逮個正著。通過詢問,警方得知“小孩子”與系列搶車案的犯罪嫌疑人唐清強、張艷等人互相認識,並且由於年齡的關係,唐清強、張艷還對小孩子頗為“關照”。前段時間由於“風聲”比較緊,唐清強不便和張艷直接接觸,他還托“小孩子”轉交一枚戒指給張艷。現在,“小孩子”拿著戒指在等張艷的電話。警方決定利用這枚戒指釣張艷“出洞”。

  [解 説] 可能是張艷有所察覺,在電話裏,她幾次三番地變更見面地點,整個晚上,警方始終沒有等到她的出現。不過,“小孩子”又為警方提供了另外一個重要線索,他曾經去過唐清強在深圳福永鎮的住處。

  [解 説] 在福永鎮一條巷子的拐角處,警方終於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唐清強的住處,辦案民警發現,這個地方正好位於巷口,東南西北都可通行,非常利於逃竄。警方很快在對面的樓層中設置了一個24小時的監控點。

  [解 説] 數天后,犯罪嫌疑人唐清強和張艷終於出現在了警方的監控視線中,通過他們東張西望的表情可以看出,這兩個人對於周圍的情況非常警覺。

  [採 訪]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察局四大隊大隊長羅軍:由於犯罪分子很狡猾,我們在跟蹤過程中他有所察覺,我們就採取先把抓捕行動先停一停冷一冷的措施,看犯罪分子有什麼活再實施抓捕這個辦法。

  [解 説] 警方採取的這個辦法很奏效,經過一個星期左右的“冷處理”之後,唐清強和張艷以為“風聲”已經過去了,他們開始放鬆警惕了。辦案民警通過秘密監控他們的行蹤發現了同案的另外幾名犯罪嫌疑人。至此,這個涉嫌搶劫機動車的犯罪團夥完全進入了警方監控的範圍。

  [採 訪]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察局四大隊大隊長羅軍:這個犯罪團夥成員還是比較多,結構不算很緊密,時分時合,總共涉及人數是10多個人。有些案件是這三五個人(做),有些案件是那三五個人(做),把這個案件串起來的一條主線是有兩個女的,包括張艷,包括“九指”(唐清強),是直接參與作案的,或者是他中間介紹銷贓,在沙灣的陳紀謀福建人,這個人也是主要的,實際上是用這條線把整個團夥串起來。

  [解 説] 數日後,警方獲息,這個涉嫌搶車的犯罪團夥將於當晚在深圳某夜總會聚集。

  [採 訪]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察局四大隊大隊長羅軍:最後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到了我們寶安區新東派出所轄區的自由城夜總會,我們採取搜捕行動,調集了武警派出所警力,還有我們刑警把整個娛樂城封起來了。

  [解 説] 警方當場抓獲唐清強、張艷等23名犯罪嫌疑人並繳獲部分作案工具。經審訊,專案組徹底查清了這個犯罪團夥的犯罪情況。這個團夥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唐清強綽號“九指”,王道家綽號“家樂”,他們在作案過程中主要負責實施搶劫以及介紹銷贓。陳紀謀則主要負責對被搶車輛實施銷贓。而18歲的年輕女孩兒張艷在作案過程中主要負責誘騙目標車輛。

  [採 訪] 張艷:我差不多坐了20多輛車,有些車坐回來,他們沒有做(實施搶劫),他們就付錢給他(司機)。

  記者:被搶的有多少輛?

  張艷:大概有10多20輛吧,我不知道有多少。

  記 者:這個犯罪團夥在作案時,一般是先由幾名女性犯罪成員以打車為名,將被搶車輛騙至一個偏僻的地方,然後再由幾名男性犯罪成員利用這些作案工具對被搶車輛實施暴力搶劫。

  [採 訪] 辦案民警:這個是案犯在搶車當中使用的砍刀,這個是案犯把事主騙到一個地方實施搶車,然後用這個膠紙對事主進行捆綁封口,這個是案犯在搶車過程中,互相通話的通訊工具,這個是案犯在搶車過程中使用的雷鳴槍,這個是雷鳴槍的子彈,這個是滑輪槍改成左輪槍,這有很大殺傷力,這個是改裝後使用的子彈,槍的子彈。

  深圳警方此次抓獲涉嫌“系列搶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共23名,繳獲被搶汽車32輛,作案工具車4輛,雷鳴登獵槍2支,自製手槍2支等作案工具。目前,警方正在對被搶車輛進行清退工作。(記者 馬駿 攝像 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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