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原信託投資公司趙東貪污 一審被判死緩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26日 14:24)
新華網消息:近日,原中原信託投資公司職員趙東貪污170萬元公款一案,按照指定管轄被濟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趙東,男,34歲,江蘇省儀徵市人,原河南省中原信託投資公司職員,因涉嫌貪污罪于2002年8月31日被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同年9月11日被逮捕。按照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於今年9月10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查明,河南省中原信託投資公司作為申請執行人,于1994年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南陽棉織廠擔保借款案,被告人趙東作為信託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全權代理案件的執行事宜。
2000年12月1日,趙東隱瞞公司,私自與南陽棉織廠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南陽棉織廠一次性給付信託公司170萬元,信託公司自願放棄剩餘的300多萬元債權。後趙東找人私刻了“中原信託投資公司債務專用章”和信託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設立了收款賬戶,並偽造了170萬元的收據。法院將170萬元轉到了其設立的賬戶上後,趙東將這些錢據為己有。(趙珊)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