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農民工資被拖欠 市長幫忙討回血汗錢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23日 13:53)
新華網消息:菏澤市巨野縣的12名農民到濟寧打工,卻無故被拖欠工資5000多元。在菏澤市市長杜昌文的干預下,菏澤、濟寧兩地的勞動監察人員開展了聯合執法,並於近日為他們討回了血汗錢。
據了解,菏澤市農民安愛香等12名農民到濟寧市金鄉縣馬廟鎮楊樓村一家蒜幹廠打工。他們共幹了18天,按合同應得工資5000余元,但蒜幹廠老闆不僅一分錢不給,還把他們趕
出了工廠。為了能夠討回勞動所得,安愛香的孩子提筆給菏澤市市長杜昌文寫信舉報,杜市長及時批轉菏澤市勞動保障局調查處理。
接到批轉的舉報信後,菏澤市勞動保障局監督監察科迅速立案查處,在認真調查務工人員有關詳細情況的基礎上,于8月5日向濟寧市勞動保障局發出了《關於協查<濟寧市金鄉縣馬廟鎮楊樓村蒜幹廠拖欠民工工資>一案的函》。隨後,濟寧市勞動保障監察人員依法對楊樓村蒜幹廠拖欠工人工資的行為進行了查處,被拖欠工資已于8月12日補發到了12名農民工的手裏。
[編者評]
感謝市長之餘……
對於這12位民工來説,打工討不到工錢可謂不幸,但萬幸的是有了市長的“親自幫忙”,把很可能打水漂的血汗錢攥在了手裏。對此,應該感謝市長在百忙中過問並落實這些“小事”。
但是,在欣慰民工兄弟討到工錢之餘,想想如果沒有市長出面,僅靠這12位民工,靠他們自己的力量,這些錢能討回嗎?由很多民工討工錢時被打被趕的事例可以論證,這幾乎是沒有可能。所以,12位民工能夠討回工錢,應該歸屬於偶然,因為市長不會整天去幫著討工錢。
問題的關鍵是,那些職能部門應擔負起那些應該擔負的職能,把分內事做好,替市長分憂,給百姓辦實事。這同時也是一個管理機制問題。
責編: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