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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死囚的保險箱引起的遺産糾紛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25日 10:33)

  法制日報消息:在浙江省某市,一樁曲折的訴訟因一位女死囚的臨終遺囑而展開。根據她的這份遺囑,銀行裏一隻編號為18182的保險箱裏面的遺産,將歸其姐妹、幾個哥哥和她的孩子所有,而惟獨沒有其丈夫的份額。在女死囚被執行槍決後,其丈夫拿著當地政府部門的介紹信向銀行索要這筆遺産,從而引出了一場關於女死囚遺産的糾紛……

  臨終遺書

  2002年4月6日上午8點,浙江某市看守所裏,女死囚王楠接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書駁回王楠的上訴,維持原審法院作出的判處王楠死刑的判決。此時王楠想到,在銀行的保險箱裏,還有自己保存的存款及物品,現在到了該處理這些財産的時候了。這天,王楠在牢房裏給妹妹王玲寫下了這樣的“遺書”:

  王玲,今天上午我拿到了高院的裁定書,在這裡我給你交代一下我最後沒有了結的事,我在銀行保險箱內有銀行存單和其他的物品,你全部取出來,從這些財物中你給大哥、二哥、三哥、大姐每人各兩萬元,並給三個嫂子和大姐每人一個戒指,其餘你和小良每人一半,到小良結婚前或者結婚後交給他,現在不要跟他説,你一定要給他。我只有他這一個孩子,你一定要好好待他,好好照看他。要像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王楠

  4月29日,王楠被執行槍決。

  復仇奪命

  1987年春節前的一天,市區南湖大酒店在喜慶的氣氛中響起了婚禮進行曲,一對新人在歡呼中向人們款款走來,他們正是新婚中的王楠與張勇軍。

  王楠生於廣東某地,十幾歲隨家人來浙江做生意,通過朋友認識了張勇軍。當時,張勇軍正在學習木刻工藝。兩人經過一段戀愛後結為連理。婚後第二年,他們有了兒子小良。

  由於張勇軍肯于吃苦,在手藝方面又肯鑽研,人緣也不錯。因此,每到一處,張勇軍都是“人氣甚佳”。幾年過後,張勇軍憑藉自己的手藝和本領辦起一個木刻加工廠,南來北往的業務不斷擴大,固定資産不斷翻番。不少人都説:“這小子真的發了!”

  在張勇軍事業上取得步步發展的時候,他在家庭生活方面卻漸漸陷入了危機。他與妻子王楠從小小的慪氣到發生口角,兩個人的矛盾不斷升級。

  此時,一個名叫蓋秀秀的姑娘走進了張勇軍的生活。蓋秀秀年輕漂亮,體態婀娜,口齒伶俐,又善解人意,格外招人喜歡。張勇軍在一次談生意的時候認識了她。從此,兩個人便開始了來往。漸漸地,彼此都有了好感。終於有一天,張勇軍向王楠提出了離婚的要求。並表示他會將大部分的家産分給她。只要她答應彼此分手。

  王楠感到難以接受,她有一種被遺棄的感覺。她認為,是蓋秀秀破壞了她原有的家庭幸福,也是她從自己的手中無情地奪走了丈夫。於是,一股報復的慾望從心中騰然而起。在她看來,蓋秀秀之所以贏得自己的丈夫,就是因為她的美貌,因此她要毀掉她的這一資本。

  2001年4月28日上午,王楠從市郊的一家農商服務公司買來了一瓶工業濃硫酸。下午2點,王楠手裏提著裝有這瓶硫酸的手提包,來到了丈夫木刻加工廠的財會辦公室。當時,蓋秀秀正在與別人通電話,王楠悄悄走過去,冷不防地用左手抓住了蓋秀秀的頭髮,右手從手提包裏拿出那瓶濃硫酸,迅速朝她的臉上倒下來……伴隨著尖叫,蓋秀秀的臉上頓時泛起白沫,她的脖子、衣服也立刻被燒得面目全非……很快,人們將蓋秀秀送往醫院搶救,但由於傷勢過重,第二天蓋秀秀就離開了人世。

  也是在這一天,王楠戴上了手銬。

  在收到姐姐的遺囑之後,一種親情的溫暖讓王玲感到久久不能平靜。她想到,在姐姐的心目中,親人是最值得依賴的。與這份親情相比,這筆遺産的分配已不重要了。

  正因如此,王玲和她的哥哥、姐姐沒有去銀行打開這個保險箱,沒有按照死者的遺囑分割這筆遺産。何況,這份遺囑、這筆遺産給她們留下的是一份親情的傷痛,她們不忍心去碰它。

  在姐姐離開人世不久,王玲將這份遺囑交給了銀行,她了解到,兩年前,王楠與銀行簽訂了一份租用保險箱合同,按此合同,她用5000元的保險金租用該銀行箱號為18182的A類保險箱一隻。當時,王玲沒有查詢保險箱裏面的存款數額及物品的有關情況。

  2002年5月15日,王楠的丈夫張勇軍也來到這家銀行,他向銀行出示了一份街道辦事處開給銀行的證明:“我處居民王楠在你部開立保險箱一隻,箱號為18182,今王楠因故死亡,開箱鑰匙遺失,箱內物品由其丈夫張勇軍前來提取,請予協助開箱。”

  面對張勇軍的要求,銀行的同志説:“這個保險箱的主人是王楠,而她在離世前有個遺囑,也存在銀行,根據這個遺囑,你沒有資格打開這個保險箱。”當時,張勇軍只知道妻子在銀行裏有個保險箱,但裏面存款的數額及物品,他一概不知。因此,保險箱也就成了一個謎。

  張勇軍認為,雖然自己與妻子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但經過多次協商,妻子都沒有答應與他離婚,也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這樣,在妻子死後,保險箱裏的存款及物品就理應歸為自己和孩子所有。

  在交涉不成的情況下,他諮詢了律師,最後決定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開箱解謎

  7月26日,當地法院對這一起遺産糾紛案進行了公開審理。雙方當事人圍繞保險箱內的財物歸屬展開辯論。

  王玲的代理律師認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死者王楠生前的遺囑具有足夠的法律效力,法律應該對一個死者最後的意願給予充分的尊重;雖然死者生前沒有與其丈夫離婚,其財産在表面上看理應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産,但是從王楠家庭的財産總和看,王楠對於保險箱財物的支配只是她應支配總財産的一小部分,遠遠小于其總財産一半的份額。因此,她的這份遺囑應視為完全有效。”

  張勇軍的代理律師則認為:“按有關規定,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情況下,王楠存入保險箱的財物,不論它是丈夫掙來的,還是她自己掙來的,或是兩人共同掙來的,都應視為是夫妻的共同財産。

  為了揭開這只保險箱的謎底,法官決定,首先打開這個保險箱,對裏面的存款及物品情況進行清點。8月21日上午,由法官主持的保險箱勘驗工作開始。當時,在場的有王玲、張勇軍及雙方的代理律師、銀行主管部門的幾位領導等。撕去法院的封條,經開鎖專業人員的一陣工作後,保險箱的鐵門終於被打開。在三方面當事人的面前,清點出存款40多萬元、首飾盒一個、金耳環一對、金戒指三隻、寶石戒指一隻、銀元一枚、1906年外幣一枚。此外還有中藥材等物品。勘驗之後,法官對清點物品一一登記造冊,在場當事人分別在“勘驗筆錄”上簽字。隨後,這些存摺和物品被重新放回保險箱。

  9月中旬,經法院協調,王玲及其親人與張勇軍就此案達成了和解:將王楠遺産中的17萬元人民幣分給張勇軍,其餘由王玲按王楠的遺囑做出相應的分配。至此,一個複雜的遺産糾紛案終於很有人情味地畫上了句號。

責編: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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