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分鐘之差弒母之子逃過一死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23日 16:25)
人民網消息:台灣消息:桃園縣民呂紹衍弒母案昨天一審終結,合議庭雖然認定他手段兇殘,不過他主動到案的時間比父親報案早一分鐘。就因為這一分鐘之差,合議庭認定符合自首要件,判處其無期徒刑。呂紹衍的父親認為此結果對社會沒交代,決定上訴。
19歲的呂紹衍失業在家,因老向母親呂溫岩要錢花而常被責罵。去年4月24日清晨,呂紹衍不滿母親罵他,持菜刀向母親頭部砍了20多刀,行兇後企圖投海自盡,但因海水冰冷而折返。他于上午9點零8分,到蘆竹鄉大園警察分局竹圍交通分隊向警員自首,其父則于稍後發現妻子倒臥在血泊中而報警,呂母不治身亡。
檢方偵辦時,呂紹衍的父親呂學士要求檢察官求處兒子死刑,但檢方認定合乎自首要件,起訴時求處無期徒刑。呂學士認為太輕,更不滿兒子向檢方供稱是養子,於是特意花錢請律師打官司,目的是處兒子一死。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呂紹衍手段兇殘,觸犯殺害直系尊親屬罪,但他到警方自首的時間是9點零8分,而他父親向警方報案的時間是9點零9分,就因這1分鐘之差,合議庭認定符合自首要件,判處無期徒刑。
呂學士昨天未到庭聆聽判決,他得知兒子獲判無期徒刑後表示:兒子連親生母親都殺,大逆不道,犯罪後沒有悔意,應該判死刑償命。
這件案子在審理時,呂紹衍曾三度請求判他死刑以謝罪,昨天獲判無期徒刑後,他不發一語,表情冷漠。(王堯)
責編: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