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整點新聞): 今天中午,《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正式通過,《條例》對室外晾衣、門前插彩旗、陽臺搭鴿舍、治理小廣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對影響市容的小廣告做了明確的處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散發、懸挂、張貼宣傳品、廣告。不得在建築物、構築物等處刻畫、涂寫、噴塗標語及宣傳品、廣告。違反規定的,責令恢復原狀,沒收散發、懸挂、張貼的宣傳品、廣告,並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不得擅自在臨街的建築物上插挂彩旗、加裝燈飾以及其它裝飾物。”“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的建築物的頂部、陽臺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曬和擺放物品。”“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房的頂部、陽臺外和窗外搭建鴿舍。飼養鴿子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責令拆除鴿舍”。 (記者 范伊然 郭金忠 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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