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結束後,女生瑤瑤再次捧起了書本。因為沒有收到專業課成績通知單,使她失去了參加藝術類高考文化課考試的機會。瑤瑤説,目前自己只想著繼續學習。
瑤瑤今年19歲,今年4月,她持安徽省霍山縣第二中學出具的證明,報名參加本年度的藝術類考試專業課考試。考試結束後,她一邊復習,一邊等待著專業課成績單(因為參加藝術類考試的考生,必須先通過專業課考試,然後持專業課成績單報名)。到了4月底,其他參加藝術類考試的同學都收到了成績單,她的卻未來。5月10日是文化課報名的日子,依舊沒等到成績單的瑤瑤心灰意冷,竟離家出走。瑤瑤的父親在女兒出走後,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到霍山縣郵政局去查了一下,結果發現,成績單4月26日就送到了霍山二中,再到二中打聽,得知成績單的確到了該校,並已被另一名同學取走了。6月11日,心情平復的瑤瑤回到了家,但此時已過了文化課報考日期。
瑤瑤的父親説,女兒沒能參加考試,錯在學校。他認為,女兒手持霍山二中的證明,就意味著她是以霍山二中學生的名義參加考試的,因此,她的成績單就應該寄到霍山二中,二中也有義務替其妥善保管。結果,學校卻把她的成績單丟失了,最終致使瑤瑤失去了參加考試的機會。
霍山二中則稱,此事應由霍山縣郵政局、瑤瑤和取走瑤瑤成績單的那位同學共同承擔責任。學校認為,郵政局沒有按學校的規定,把成績單交給收發室的人員而是交給門衛簽收,程序上不符合規定;瑤瑤是二中2001年畢業的學生,在未經學校同意的情況下,就把自己的通訊地址填寫成霍山二中,是造成成績單無法送達的主要原因;瑤瑤的同學擅自取走了成績單,最終致使瑤瑤沒有收到,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此外校方還認為,沒收到成績單,並非必然影響文化課的報考,只是瑤瑤沒有做出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已。
瑤瑤選擇了上訴,據悉霍山縣法院已經對此案作了審理。瑤瑤説,最終選擇打官司,只是為了借助法律討一個説法,就她自己而言,還將努力學習,求學雖然遭遇了挫折,但她求學的決心不會變。(鄭剛 許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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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因素”導致考生權利受損——也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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